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关注盐酸氨溴索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
本次会议由王伟副院长主持。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由王伟院长根据2013年6月22日苏州市卫生局二级医院评审专家组在检查中提出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调整要求,公布了新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组成名单,药剂科戈大春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接着院长助理医务科科长王爱民宣读了新调整的特殊用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名单:大外科李钟主任、普外科葛建明主任、呼吸科吕卫兵主任、重症医学科沙文荣主任、 儿科高兰平主任。医务科陈星副科长通报了二季度医院使用金额前10名的抗生素及使用前五名的科室和医生,对个别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部分绩效考核奖。药剂科戈大春副主任通报了二级医院评审专家组提出的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剂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所有问题逐一提出改进建议。根据年初对临床各科提出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指标,戈主任对各临床科室的完成情况统计分析,结果显示部分科室完成情况较好,甚至已经超额完成指标。但是大部分科室没有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指标,甚至还有几个科室一例都未上报。院感科周娟科长给大家讲解了临床用药与多重耐药菌预防方面的相关内容。采购中心郑家龙主任就目前医院药品采购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吴中人民医院药品采购应急预案。在专家组交流时呼吸科吕卫兵主任就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方面提出临床医生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应有授权,药敏试验应加入舒普生,细菌专业或检验科主任应当参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皮肤科陆振中主任提出皮肤病医院并入医院至今有两个皮肤科专科必须品种因网上无法采购一直未列入医院用药目录,现江苏省药品采购平台已能采购,本次是否考虑加入目录。最后,王伟、王平两位院长分别就不良反应上报、排名靠前的普通药品合理使用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临床科室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医院将根据年初提出的指标把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纳入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使用脂溶性水溶性维生素、转化糖和核糖核酸的要补备案。对枸地氯雷他定等用量较大的专科用药每张处方要控制好用量,单唾液酸神经节苷脂等要注意使用适应症。另外针对当前天气炎热,门诊输液病人较多,需要阴凉和冷藏保存的输液药品也较多这一现状,为保证药品质量和医疗安全,要求各临床医师门诊补液处方尽量开一天量,超出一天量要告知病人注意保管药品。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今年5月,在北京召开的2013年国际甲状腺知识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的数字,保守估计,目前我国有超过2亿的甲状腺疾病患者。
而最近一段时间,一种叫甲巯咪唑的药,却让成千上万甲亢患者焦心,因为他们吃了多年“救命药”买不到了。
与此同时,网上也是一片“哀声”,由于在这一两个月发生了药物短缺,众多网友开始纷纷上网求助。
据媒体报道和我们记者的调查,这场短缺潮正在国内蔓延。不光江苏、山东等地有消息显示同类药物短缺,新疆、陕西等地也出现了紧缺的状况。
对甲亢患者来说,“他巴唑”或者“赛治”是日常必需服用的药品,为何会断顿了呢?
山东省立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孔磊:今天一天我在门诊上,治甲亢的所有的药,就是甲巯咪唑和丙基硫氧嘧啶都是没有的,在我们中心院区是都没有的。我问了一下在我们东院那边,有丙基硫氧嘧啶,但是甲巯咪唑是到处都没有。
记者:这个情况大概有多长时间了呀?
孔磊:印象中大概得有半个多月了吧。
记者:原因知道是为什么吗?
孔磊:据说是国产的不生产了,然后很多病人就赶快选择去买进口的,进口的赛治这样就比较紧张,不知道是他们供应的问题还是因为很多病人把这个药物囤积起来了。
据淄博市张店区医院内科,医生封泉介绍,近年来,由于“他巴唑”价格较低,一瓶100多片只卖一元多钱,所以部分大药厂感到利润微薄,纷纷停产。
封泉:应该是半年之前这个国产的他巴唑,我们医院就没有药了,有进口的他巴唑。之后就是可能从一个月之前吧,就发现进口的他巴唑,叫赛治,也断货了,没有药。
作为甲亢患者的常用药,甲巯咪唑并不愁销路,为何大范围缺货呢?
郑州市中医院内分泌科主任郑仲华:整个做这个药的原料缺乏。就像进口的这些现在也是非常少。
停产半年,药厂早已没有存货,批发商手里是否还有库存呢?记者辗转找到了一位江苏省型零售、批发医药企业负责人。
批发商:现在没有货,原来有货的时候,进口药和国产药它的销售都还蛮好。从数量来讲,应该是国产药卖的多些,因为便宜嘛;国产的药我们的供应商告诉我们说,不是厂里面不愿意生产,好像是原材料没有。进口的药现在我们目前也没有,这个产品我们现在暂时是没有进口了,所以我们就没有货。
他巴唑的主要生产厂家、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也告诉记者,他巴唑停产的原因是因为原材料没有。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厂家和供应商都表示,停产的原因是原材料供应不足。
我们今天下午,也找到了一家专门生产“甲巯咪唑”原料的厂家。
记者:您觉得一些厂商停产的最大原因是什么?
刘先生:停产的最大原因,我觉得是这个药卖的时候也不是特别的贵,想涨价什么的,可能利润不高,原料进不到这个说法有点牵强。
原材料厂家明确表示,货存很多,却少有人问津,并非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提到的缺乏生产原料,那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停产呢?
国产甲亢药停产,进口甲亢药供货不足,备选药物治疗效果又不理想,对此,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表示很无奈。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施伟国告诉记者,最近打电话反映甲亢药买不到的患者非常多,合肥地区没有生产厂家,他们也咨询了辖区内的批发厂家,但是由于国产他巴唑的利润太低,这些厂家早就不再购进这种药品,监管部门也无计可施。
伟国:我们跟合肥大的几家医药公司联系了下,确实没有供应,毛利低的不愿意进,现在市场经济,企业卖什么品种都是自主决定的,这个政府不能干预。
最低价格只要2块钱一瓶的抗甲状腺药物,对于不少人来说是“救命药”的必需品,却因为市场利润低原因,正在被迫停产。
医院、药店无药可寻,但与此同时,网上的代购生意却十分火爆,有的甚至直接由患者身份变为“掌柜”身份,利用各地区域供求关系的差异赚钱。
相关专家表示,这些紧缺药物,确实容易在一些小地方的医院能够买到,越是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往往由于患者人数众多,越容易出现短缺。
作为药品的直接使用者,患者处于利益链的最末端。然而,他们的健康需求,却在这样的市场行为中被无情地忽略了。
实施13年后《药品管理法》将“大修”
已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拟解决瞒报、漏报、迟报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监管缺乏公众参与等现象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大修”,以修复药品审批标准不统一,药品不良反应仍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缺乏药品监管的公众参与制度等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药事法研究所主任王晨光介绍,该法的修订已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
现行《药品管理法》于1985年颁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示,食药总局组建后,便致力于改革药品管理体制,完善药品相关法律。
他说,食药总局邀请清华参与修订《药品管理法》,“希望用一个五年到两个五年的时间,使我国药品监管制度成为全世界最好的(药品)监管制度之一。”
焦点解读
上周,清华大学药事法研究所发布了《中国药品监管法制改革研究报告》。修改并完善现有《药品管理法》,重构中国药品监管法制已刻不容缓。
一方面,中国制药企业以生产仿制药为主,创新药研发艰难缓慢,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药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齐二药事件”、狂犬疫苗造假案、毒胶囊事件等,让公众担心“吃不上安全药”。中国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修订完善?《中国药品监管法制改革研究报告》就一些焦点问题做出分析和建议。
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运行不畅
现状与问题:国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不高,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多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仍来自医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不主动。国家药监部门对现有报告的分析利用率不高,评价处理信息不够透明,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
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丁春艳指出,当前的药品监管政策和工作缺乏公众信任和理解。
报告建议:在药品注册、评审、认证等各环节,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规章,受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审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落实责任人,确保监管责任的可追溯。通过各种渠道,让市场和公众获得及时、准确的药品安全信息,立法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药品安全监管,促使医药企业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同时,药监部门要接受公众监督,防止权力独揽或滥用。
2 临床试验审批冗长新药注册难
现状与问题:调查表明,中国新药注册的临床试验审批平均需1年至1.5年时间,比其他多数国家要长得多。
课题负责人之一王若涛教授说,现行法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缺乏明细分工,在临床试验机构认证、试验的申请审批等环节,职能重叠、责任不清、风险集中。
对审核批准的透明性、防止滥用审批裁量权等具体措施上,均缺乏可操作实施细则。
报告建议:明确规定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鼓励监管部门早期介入新药研发,缩短审批时限。对国产药和进口药的临床试验申请,使用国际通行审批标准。加强申请审批过程的信息透明共享,临床试验信息应公开且能被查询。
3 地方利益与药品监管冲突
现状与问题:现行法,未明确区分国家与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现行制度下,药品监管职能与责任分散。一方面,地方药品监管部门承担协助发展区域经济的压力,缺乏独立性并可能放松监管;另一方面,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难以有效协调地方监管力量,难以监督、惩戒地方药品监管失责。
报告建议:考虑重新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建立国家食药监总局直属的执法机构,派出直属监管人员,从而改变地方药监部门缺乏独立性、自主性、被次要化的尴尬现状。
6月28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Brisdelle(帕罗西汀)用于治疗更年期有关的中度至重度热潮红(血管舒缩症状)。Brisdelle的成分含有选择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剂甲磺酸帕罗西汀,这款药物是目前FDA批准治疗热潮红的唯一一款非激素治疗药物。之前有多种FDA批准的热潮红治疗药物,但所有这些药物要么是单纯的雌激素,要么就是雌激素加黄体酮。
热潮红与更年期有关,多达75%的妇女会产生这种症状,而且能持续五年之久,部分妇女的持续时间甚至更长。热潮红虽然不会威胁生命,但其症状很麻烦,能引起不适、局促不安和睡眠干扰。
FDA药物评价和研究中心的骨、生殖和泌尿道产品部门主任,医学博士Hylton V. Joffe说:“有相当数量的女性受到更年期热潮红的困扰,她们不能或不想使用激素治疗药物,今天FDA批准的首款非激素药物,为妇女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可以帮助她们缓解更年期常见的热潮红症状。”
Brisdelle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基于两项随、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有1175名中度至重度热潮红(最少每天七到八次或每周50-60次)绝经后妇女参与了这项研究。一项临床研究的治疗周期持续12周时间,而另一项研究持续了24周。结果显示,Brisdelle与安慰剂相比减少了热潮红的次数。而Brisdelle减少热潮红次数的作用机制还不清楚。Brisdelle治疗患者最常见的副作用有头痛、疲劳、恶心或呕吐。
Brisdelle中含有7.5mg的帕罗西汀,每天睡前服用一次。其它药物如Paxil和Pexeva含有更高剂量的帕罗西汀,这些药物被批准用于治疗诸如重度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和广泛性焦虑障碍症状。所有被批准用于治疗抑郁症的药物,包括Paxil和Pexeva在内均有一项黑框警告,提示儿童和年轻人服用会增加自杀风险。由于Brisdelle与Paxil和Pexeva含有相同的活性成分,所以在Brisdelle的标签上同样也有关于自杀风险的黑框警告。
标签上其它的警告内容包括:与它莫西芬合用会降低其药效,增加出血风险及发展成血清素综合征(体征和症状包括困惑、心率过快和高血压)的风险。Brisdelle不需要用药指南来告知患者有关该款药物的最重要信息。用药指南将在每次处方填写时被分发给患者。
鼓励消费者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向FDA药品监督页 http://www.fda.gov/MedWatch上的不良事件报告程序或通过拨打1-800-FDA-1088报告有关Brisdelle使用的不良反应。
Brisdelle和 Pexeva由位于佛罗里达州迈阿密的Noven Therapeutics, LLC.上市销售。Paxil由位于费城的葛兰素史克上市销售。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基于“若妊娠女性使用硫酸镁注射液超过5~7天,可能导致发育中胎儿出现低血钙和骨骼问题(包括骨质疏松和骨折)”这一新安全信息,修改硫酸镁注射液药品标签。
硫酸镁注射液被用于预防先兆子痫妊娠女性出现癫痫发作,并治疗子痫妊娠女性的癫痫发作。使用该药物治疗早产是标签外用药。
硫酸镁注射液药品标签新增加内容包括:
⑴ 妊娠期连续应用该药物治疗早产超过5~7天,可引起胎儿低血钙和骨骼改变;
⑵ 将该药物妊娠安全等级由A级变为D级(D级,指药物对人类胎儿的危害证据明确,但在某些情况下,用药对妊娠女性的潜在获益是可接受的);
⑶ 强调FDA并未批准应用硫酸镁注射液治疗早产,此用途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应用时须由训练有素的产科医师在配备适当产科诊疗设施的医院内进行。
人人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然而服药期间吸烟还会降低药效却少有人知。烟草中的主要成分尼古丁会影响药物代谢。在此提醒烟民,服用以下药物时应戒烟。
1.解热镇痛药。如去痛片、优散痛和氨非咖等。吸烟者服药后,药物代谢速度加快,疗效会显著下降。
2.止痛药。吸烟者服用止痛药物,不仅会使药物疗效降低,药物代谢产物也不能迅速排出,易导致蓄积中毒。
3.平喘药。若吸烟者服用茶碱、氨茶碱等药物,其代谢与排泄速度比不吸烟者快3倍,会使疗效降低。
4.抗心绞痛药。吸烟会使心痛定、心得安和阿替洛尔等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明显下降,且排泄量增加,会降低药效,使病情加剧。
5.抗酸药。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和法莫替丁等,用于治疗胃、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及上消化道出血时,常因吸烟使血管收缩,延迟胃部排空时间,减慢药物在小肠内的吸收速度,不利于溃疡愈合。
6.其他药品。此外,镇静药安定、抗抑郁症药丙咪嗪、阿米替林等,抗凝血药肝素及利尿剂速尿等,吸烟者服用后,也同样会影响疗效。
1984年,WHO用22种文字印发了《癌症疼痛缓解的方法》(Cancer Pain Relief Method)一书,提出了癌痛三阶梯治疗原则,使癌症疼痛的治疗在全球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普及,无数癌痛患者从中获益。三阶梯止痛原则固然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具体用药还会不断变化,内容也在不断充实修改,但它坚持用最简明的语言、最简单的方法、最便宜的药物,尽可能广泛地惠及癌痛患者的理念应该被肯定和坚持。
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同道认识到,癌症疼痛既是一个临床用药技巧问题,更是一个卫生管理乃至社会行政管理问题,要做到真正使癌症患者的疼痛得到理想的控制,在我国还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背景回顾
WHO三阶梯止痛治疗进入中国之路
今年,适逢我国药政部门颁布“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治疗临床指导原则”20周年,值此回顾WHO三阶梯止痛原则产生及进入中国之路。
20世纪70年代 医学模式的探讨
神经医学专家恩格尔在《科学》杂志撰文,首先提出了医学模式的转换问题,引起了很大反响。肿瘤学界也对“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是否真正改善了肿瘤患者的生存状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反思。
1982~1984年 WHO确立“三阶梯止痛原则”
WHO组织多学科专家会议,首次提出“大多数癌症患者的疼痛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得到控制和缓解”,认为三阶梯止痛治疗是药物控制癌症疼痛的有效方法,并于1984年出版《癌症疼痛缓解的方法》(Cancer Pain Relief Method)。
1986年 《癌症疼痛缓解的方法》中文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了孙燕教授主持翻译的《癌症疼痛缓解的方法》中文版(1996年又修订补充再版),这对我国推广WHO癌症三阶梯止痛原则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0年 首次全国性专题会议,关注癌症疼痛治疗
国家卫生部联合WHO在广州首次召开了全国性的癌症疼痛与姑息治疗研讨会。
次年4月,卫生部下发“关于我国开展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治疗”的通知。
1992年7月 政府下发文件,推广癌痛治疗
国家卫生部组织起草了“关于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治疗临床指导原则”,并在各地连续举办了数百次各种规模的学习班、研讨会进行推广。
自此,我国的癌症止痛事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全国广大癌痛治疗专业人士的不懈努力下,得以迅速开展。
“管得好”与“用得上”
癌痛治疗理念推广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医药卫生管理部门一直致力于推广癌痛患者的止痛治疗,并为此下发了十多个文件。最近,由卫生部发起的“癌症疼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了我国癌痛治疗的普及和提高。
就癌痛治疗而言,要做到用药的科学规范,首要的是科学的认识和观念的改变。
药品管理仍存误区
近年来,特别是在大型医院的疼痛科、肿瘤内科、康复科等与癌痛患者有直接接触的科室工作人员中,基本实现了癌症治疗观念的转变。但是,就全国范围而言,“用得上”的问题还远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最突出的表现是对阿片类药物的“成瘾恐惧”,体现在对供药种类、处方剂量以及处方权的种种限制。
究其原因,根源还在全社会对疼痛及镇痛药物认识方面存在的误区。这些误区也同样影响着有些医疗卫生部门的管理者。一方面,一味强调“管严”忽视了“用好”。需知,对麻醉性止痛药的管理只是手段,用好才是目的。另一方面,认识存在误区,客观上就成了阻力。医学科学进步日新月异,知识要不断更新,止痛知识亦然。医疗行政管理人员了解一些癌痛治疗的基本知识,还是十分必要的。
癌痛治疗体现人文关怀
解除患者用药顾虑
国内外的实践都已证明,疼痛特别是剧痛情况下,使用阿片类药物不会造成心理依赖性即所谓的“成瘾”,癌痛患者尤其如此。
这一问题,在医务人员,特别是在大医院专科医务人员中,已经基本得到解决。然而调查发现,仍然大约有20%~30%的癌痛患者由于担心“成瘾”,宁可忍受疼痛也不愿服用或不足量服用阿片类药物。显然,问题虽然出现在患者,但是根源是医生的宣教不够,这应当引起我们重视。
重视患者止痛需要
我国大多数肿瘤患者就医时已是中晚期,医生应该让姑息治疗走上“前台”,唱起“主角”,让晚期肿瘤患者治疗合理、有序、可承受,生活舒适有质量,离世无痛苦、有尊严。
对经过多次抗癌治疗进入晚期的患者而言,此时需要的已不是在诊疗初始时充满希望的持续抗癌治疗,而是医患双方对严峻未来的共同面对,以致对死亡的讨论和身后的安排。此时,如果不向患者告知病情的全部真相,让患者在“知情不完整”的情况下,仍然忍受精神和身体的痛苦,继续进行治疗是不道德的。
应该认识到,止痛等姑息治疗手段是晚期癌痛患者重要的治疗,有时甚至是唯一有效的治疗。这是一种理念上的升华,人文情怀的表达。
重视基层的癌痛治疗
北京癌症康复姑息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对北京地区26所医院癌痛控制现状的调查发现,38%的住院患者的癌痛因医生不重视、患者有顾虑、止痛药物使用不规范等原因,未得到满意治疗。我国癌症治疗领域的这个基本现实,短时间内很难出现根本的改善。
因此,我们有理由提出,在不放弃对国外癌症止痛先进技术引进和开展试验研究的同时,更要适应我国医改的要求,把癌症止痛的工作前移到家庭和基层医院、卫生所。要建立以大医院牵头的自上而下的姑息医学服务网络,放宽基层医疗单位获得麻醉性止痛药的条件,尽可能创造条件,使晚期癌症患者大多以家居模式进行癌症姑息及止痛治疗,让“癌症患者全程充分无痛”的目标在基层医院、家庭即得以实现。
多学科协作全方位止痛
现代姑息宁养医学的奠基人之一,英国桑德斯(Saunders)女士反复强调,对癌痛评估时要重视患者的总体感受与需求,并提出了“总疼痛(total pain)”的概念。
所谓总疼痛,就是把患者看作一个多种致痛因素作用的综合体,看作一个立体的、有情感的、有疼痛症状的人。疼痛既然是“立体的”,治疗自然也应是综合的、全方位的。
对患者疼痛的评估不仅要包括疼痛的性质、程度,还应包括对患者的心理、社会、精神的评估,应该明确止痛治疗的预期和目标,患者对治疗舒适度的要求和生活质量的要求。医生不仅要了解患者就诊当时的疼痛程度,还应询问过去24小时中的一般疼痛程度及最重程度,并注意随访止痛效果。医生还应熟悉并重视使用辅助用药,在治疗疼痛的同时关注患者作为“社会人”的一切需求。
显然,癌症疼痛早已不是单纯的“治疗”问题,疼痛控制的概念也已经从“治疗”衍化成为癌症控制的“管理”。
终末期癌症患者的充分治疗
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在2012年颁布的癌痛治疗指南中指出,鉴于终末期患者癌痛的难治性,在制定止痛方案时常规处理对疼痛难以奏效,甚至可能还会导致难以承受的副作用,建议给予镇静治疗,例如使用低剂量氯胺酮和镇静剂;阿片类药物也可与苯二氮类、巴比妥类药物联用。
尽管我国临终患者的镇痛、镇静仍处在“治疗严重不足”的状态,但是,国内医生仍然对此颇有疑虑,认为解除患者痛苦所使用的镇痛、镇静药可引起呼吸抑制,而治疗剂量与致死剂量之间在癌症患者终末期很难区别。同时,社会舆论对止痛不足过于宽容,对麻醉性止痛药的应用还不太理解,医生虽希望能通过药物缓解患者疼痛,但为规避医疗风险,患者在极度痛苦中离世的现象非常普遍。 因此,重视终末期癌症患者止痛,使其能在死亡时选择无痛和尊严,还需要我国广大肿瘤工作者继续努力。
β-内酰胺类抗生素除了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外,还有一大组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合剂)、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碳青霉烯类和单环类,其分子结构中均含有β-内酰胺环。其中头霉素类与氧头孢烯类的抗菌谱和临床适应证有不少相似之处
抗菌特点:性似头孢、同中存异
头霉素类和氧头孢烯类所含的品种,其药名中都有“头孢”两字,原因是该两类药分 别具有第二代和第三代头孢菌素类似的分子结构和抗菌谱,但抗菌作用均较头孢菌素弱。头霉素类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肺炎克雷伯菌、产气杆菌等)、革兰阴性球菌(包括卡他莫拉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等)和革兰阳性菌(包括甲氧西林敏感的葡萄球菌、链球菌、白喉杆菌等)均有良好的抗菌作用。而氧头孢烯类对肠杆菌科细菌作用强,对绿脓杆菌、沙雷菌属等其他革兰阴性菌和葡萄球菌、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作用。
头霉素类与氧头孢烯类对包括脆弱类杆菌在内的各种厌氧菌均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后者的作用更优),这是与头孢菌素的不同点之一。而且,这两类抗生素对细菌产的β-内酰胺酶,包括对部分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很稳定,其稳定性优于多数头孢菌素,因此可用于产酶菌、耐药菌感染。
1.头霉素类
国内主要应用的品种为头孢西丁和头孢美唑。两者相比,头孢美唑除了对脆弱类杆菌的作用稍次于头孢西丁外,对需氧革兰阳性菌与阴性菌及其他厌氧菌的作用均优于头孢西丁,且对酶的稳定性也较头孢西丁强。以相同的剂量给药后,头孢美唑的血药浓度明显高于头孢西丁。总体上,头孢美唑效果较优,但难以透过血脑屏障。
头孢替坦的消除半衰期较长(3.5小时),血药浓度高;头孢拉宗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较强。但这两种品种临床应用较少。
2.氧头孢烯类
拉氧头孢对厌氧菌和需氧革兰阴性菌的抗菌作用与氟氧头孢相似,但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弱于后者。以相同剂量给药后,氟氧头孢的血药浓度是拉氧头孢的1.5倍,拉氧头孢在脑脊液中的浓度可达有效水平。然而,拉氧头孢分子含四氮唑基因,可抑制维生素K和凝血酶原合成,引起凝血功能障碍而出血,且在饮酒后可产生戒酒硫样反应;而氟氧头孢并无凝血功能异常和戒酒硫样反应。故临床上若须使用氧头孢烯类,通常选用氟氧头孢。
临床适应证:混合感染
头霉素类和氧头孢烯类对需氧菌和厌氧菌具双重抗菌作用,因此确定其临床适应证主要为混合感染,即有厌氧菌参与的混合感染。
1.厌氧菌与需氧菌的混合感染
主要指腹腔感染、盆腔感染、口腔感染、肺脓疡等混合感染。其用药方案比以往惯用的联合用药方案(如甲硝唑、克林霉素或氯霉素与氟喹酮类或氨基糖苷类)更为安全。除拉氧头孢外,其余各品种均可安全用于小儿、老人、孕妇等人群。
2.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为主的各种感染
虽然头霉素类对产ESBLs菌株所致的各种感染(如败血症、肾盂肾炎、肺炎、脑膜炎等)的疗效一般次于碳青霉烯类和β-内酰胺酶抑制剂的复合剂,但仍可作为选用药。
3.有厌氧菌感染可能的手术预防用药
远端小肠、结肠、直肠手术、内脏穿孔后,经阴道子宫切除等妇产科手术,若发生感染,大多数有厌氧菌特别有脆弱类杆菌参与,故常规预防用药可选用头霉素类,如头孢西丁1~2g静滴,其方案比头孢唑啉加甲硝唑,或庆大霉素加克林霉素更为安全、方便。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4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关注盐酸氨溴索注射剂引起严重过敏反应的问题。
氨溴索为溴已新在体内的活性代谢物。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和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有关盐酸氨溴索注射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2973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169例,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依次为:过敏样反应、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
分析显示,盐酸氨溴索注射剂在临床上存在不合理使用现象,其中在儿童病例中尤为突出。在169例严重病例中,有79例为儿童用药病例,且用药剂量超出剂量范围为51例,占全部严重病例的64.56%。
根据病例报告数据库信息分析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
1. 鉴于与盐酸氨溴索注射剂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较多,除与药品本身特性有关外,还与多种因素如患者个体差异、超剂量使用、不合理给药途径、不当配伍用药、输液速度过快等有关,建议临床医生在使用盐酸氨溴索注射剂时,需注意用药剂量和特殊人群,避免超适应症用药,对有过敏史、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患者慎用;严禁盐酸氨溴索注射剂与其他药品混合同瓶滴注,注意配伍用药,避免与偏碱性液体、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使用。
2. 建议药品生产企业修改完善药品说明书相关内容,加强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积极开展质量和工艺方面的研究,同时做好盐酸氨溴索注射剂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患者问:哮喘经过治疗,我的症状已得到控制,并且持续1年没有症状,目前降到最低吸入量激素维持,这种状况要维持多久?
药师答:你好!哮喘患者使用最低剂量控制药物达到哮喘控制1 年, 并且哮喘症状不再发作可考虑停用药物治疗。但因注意避免诱发哮喘的因素,同时需要随身备有控制哮喘急性发作的药物(如沙丁胺醇)。
阿司匹林肠溶片,波立维,上午9点一样一片,一天一次。可定片晚上8点,一天一片。一个月来一直注意低盐低脂饮食,可是甘油三酯没怎么降,还是2.44,极低密度脂蛋白1.1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64.在本地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先用依折麦布片代替可定片半个月,可以吗?还有个情况,一个是脸上先痒后起皮,是药物过敏吗?怎么治疗?
药师答:你好!1.可定对降低低密度脂蛋白的效果较好。2.复查肝功能,若确定存在肝损害,有口服保肝药物。若血清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的3倍,需要暂停使用该药。3.根据目前提供的情况,用依折麦布代替可定是不适宜的。4.这3个药都可以引起皮肤过敏,需排除其它因素,可在皮肤科医生指导下采取适当的抗过敏措施。
不良反应事件名称 | 怀疑药品 | 报告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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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反应 | 头孢美唑 | 妇科 |
过敏反应 | 吲哚美幸栓 | 消化科 |
过敏反应 | 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左克) | 肾内科 |
输液反应 | 乳糖酸阿奇霉素 | 消化科 |
皮疹 | 莫西沙星注射液 | 消化科 |
瘙痒 | 环磷腺苷葡胺 | 内科 |
排尿困难 | 舍曲林 | 消化科 |
恶心、呕吐 | 头孢美唑 | 妇科 |
补液后大汗淋漓 | 钠钾镁钙注射液 | 妇科 |
口麻木 | 磷钾酸钠注射液 | 外科 |
过敏反应 | 前列地尔注射液 | 外科 |
皮疹 | 头孢哌酮舒巴坦 | IC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