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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三期总第63期
医药动态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发布
国家发改委命令:正式淘汰落后医药产能
最新4+7扩围消息传出
国办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体系
药物不良反应
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被通告
FDA警告Ibrance、Kisqali和Verzenio治疗乳腺癌可能会引起罕见但严重的肺部炎症
这些阿胶是假的
处方点评
处方点评
临床药学、用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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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三季度我院不良反应汇总
近日,CDE发布特殊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特殊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特殊注射剂是指与普通注射剂相比,特殊注射剂的质量及其活性成分的体内行为受处方和工艺的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影响制剂在体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例如脂质体、静脉乳、微球、混悬型注射剂等。
特殊注射剂化学仿制药原则上应符合《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的要求,本文件系在此基础上的补充,旨在提出特殊注射剂仿制药研发的整体思路和一般原则,为特殊注射剂仿制药的研发提供技术指导。
一、总体考虑
对于特殊注射剂,由于制剂特性的复杂性,应基于制剂特性和产品特征,采取逐步递进的对比研究策略,首先开展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药学及非临床的比较研究,然后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必要时开展进一步的临床研究。若药学研究和/或非临床研究结果提示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不一致,申请人应对受试制剂处方工艺进一步优化后重新开展研究。
二、药学研究
根据《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特殊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在按照上述技术要求开展研究的同时,还需根据特殊注射剂的特点,参照FDA、EMA发布的特殊制剂相关技术要求,科学设计试验。建议关注以下问题:
处方工艺
处方原则上应与参比制剂一致,建议对辅料的型号及可能影响注射剂体内行为的辅料的CQA进行研究。
特殊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可能影响药物体内行为,需深入研究;对于采用无菌工艺生产的特殊注射剂,需特别注意各生产步骤的无菌保证措施和验证。
注册批和商业批的生产工艺及批量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注册批样品批量参照发布的《化学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试行)》执行。
质量研究
考察的关键质量属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理化性质(如性状,黏度,渗透压摩尔浓度,pH值/酸碱度等),Zeta电位,粒子形态,粒径及分布(如D10,D50,D90等),体外溶出/释放行为,游离和结合药物,药物晶型和结晶形态。
原则上应提供至少3批次参比制剂样品的质量对比考察数据。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临床试验的考虑
应采用商业批量的样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和/或临床试验。
对于FDA或EMA已公布指导原则的特定注射剂品种,建议参照其技术要求开展与参比制剂的对比研究。
三、非临床研究
与普通注射剂不同,特殊注射剂进入体内后通常存在释药过程和体液成分吸附等因素,因此,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处方和工艺的差异可能导致药物体内药代动力学行为发生改变,从而带来有效性和毒性的变化,而仅凭药学体外对比研究往往不足以充分反映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体内行为的差异。基于上述考虑,在开展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或临床试验前,应选择合适的动物种属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对比研究,以充分提示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体内药代动力学行为和/或在药效/毒性靶器官分布的一致性。
鉴于通常只有从制剂中释放出来的药物才能在体内发挥活性,建议在测定血药浓度时分别测定负载药物和释放药物的浓度。
四、临床研究
在研究评估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药学及非临床上具有一致性的基础上,方可开展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通常应采用逐步递进研究策略,应首先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必要时开展进一步的临床研究。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建立具有区分力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方法。一般要求和试验设计可参照《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统计学指导原则》等相关指导原则。 具体研究建议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研究设计:通常采用随机、单次给药、交叉研究设计。特殊情况下,应基于药物特点、适应症人群等选择合理的研究设计。
受试者:通常采用健康受试者。当入选健康受试者参与试验可能面临安全性方面的风险时,建议选择试验药物的拟定适应症患者。
样本量:入选受试者的例数应使生物等效性评价具有足够的统计学效力。
检测物质:特殊注射剂活性物质在体内如同时存在多种形态,生物等效性研究应充分考虑各种形态药物对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结合药物特点选择科学、合理的检测物质。检测方法需经过充分验证,并对目标检测物质具有足够区分力,对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差异具有足够灵敏度。
生物等效性评价指标:应提供包括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AUC0-t、AUC0-∞、Cmax几何均值、几何均值比值及其90%置信区间等。特殊情况下(如:微球等),可能需要增加部分暴露量指标来观测早期暴露量或特定时段的暴露量。
生物等效的接受标准:一般情况下,对于主要终点指标,上述参数几何均值比值的90%置信区间数值应不低于80.00%,且不超过125.00%。
预试验:正式试验之前,可在少数受试者中进行预试验,用以验证分析方法(包括对检测物质的区分力)、评估变异程度、优化采样时间,以及获得其他相关信息。预试验的数据不能纳入最终统计分析。
其他:
注册申报时,除了应满足现行的相关申报资料要求之外,还应基于产品特点,对相关关键问题的科学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设计、受试者选择、样本量、检测物质、生物等效性评价指标等。
以药效学指标为终点评价指标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参照相关指导原则执行。
特殊情况时,可事先与监管机构沟通。
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是否需要进行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应基于药物特点,以及前期药学、非临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结果等讨论确定。对于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结果显示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不等效的,申请人应对受试制剂处方工艺进一步优化,重新开展对比研究。
对于以下情况(不限于),建议开展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研究,证明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等效性:
(1)缺乏准确可靠的生物样本测定方法,无法通过生物等效性研究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2)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结果显示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存在差异,且尚不确定该差异是否会对药物的安全有效性产生明显影响。
(3)体循环中的药物浓度与疗效或安全性相关性较差,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不足以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疗效、安全性一致。
对于开展临床试验的情况,建议事先与监管机构沟通。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2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简称《产业目录》)获得审议通过,正式予以公布。
落地发布的《产业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具体到医药领域,涉及鼓励类目8项、限制类目6项、淘汰类目13项;除此之外,《产业目录》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产业结构调整一直被视为行业发展和企业决策的风向标,早在今年4月公布文件征求意见稿时,已经可以看出国家对医药行业发展的支持方向,短短半年时间,正式文件就得以审议通过、印发执行,充分显示了国家对鼓励产业创新转型,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巨大决心!
转型阵痛创新突围
按照《产业目录》制定的总体思路,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列入鼓励类的相关产业势必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限制类则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医药领域作为极具潜力的“朝阳产业”,近年来正处在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多渠道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多途径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转化,多措施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多举措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国际化水平,诸多细分领域正在经历技术跨越发展和企业自我革命的转型阵痛。
在刚刚结束的“2019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暨米房会年会”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林建宁预判产业形势时强调,面对行业阵痛期,唯有创新是突围希望。“未来我国医药经济将呈现四大发展趋势:一是主流企业加码创新药与高端仿制药的研发;二是终端市场进入‘慢增长’的阵痛期;三是创新型的工业企业、高端仿制药企业、中药企业三大类制药企业将主导未来业态;四是企业营销模式将发生深度变革。”
按期淘汰严格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产业目录》发布无疑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有关负责人公开对媒体表示,此次完善《产业目录》的重点导向,旨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促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着力破除无效供给,提升产业领域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
另据了解,《产业目录》2020年1月正式施行,监管部门将针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在贯彻实施《产业目录》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政策协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监督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增强产业政策的执行效力。”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儿童药、短缺药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连续反应、系统控制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2、重大疾病防治疫苗、抗体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药物、重组蛋白质药物、核酸药物,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抗体偶联、无血清无蛋白培养基培养、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纤维素酶、碱性蛋白酶、诊断用酶等酶制剂,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
3、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与技术的开发和生产(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化学稳定性好、可降解、具有高阻隔性的功能性材料,气雾剂、粉雾剂、自我给药、预灌封、自动混药等新型包装给药系统及给药装置)
4、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开发,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经典名方的开发与生产,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与生产,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
5、新型医用诊断设备和试剂、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电子内窥镜、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新型支架、假体等高端植入介入设备与材料及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危重病用生命支持设备,移动与远程诊疗设备,新型基因、蛋白和细胞诊断设备。
6、高端制药设备开发与生产,透皮吸收、粉雾剂等新型制剂生产设备,大规模生物反应器及附属系统,蛋白质高效分离和纯化设备,中药高效提取设备,药品连续化生产技术及装备。
限制类
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
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7-ACA)、化学法生产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柯柯豆碱生产装置。
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
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
5、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 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
6、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 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
在第“二十九、现代物流业”中还涉及另外两项:药品冷链物流、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1、手工胶囊填充工艺
2、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
3、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
4、塔式重蒸馏水器
5、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
6、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
7、铁粉还原法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咖/啡/因装置
8、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抛射剂或分散剂的医药用品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二.落后产品
1、铅锡软膏管、单层聚烯烃软膏管(肛肠、腔道给药除外)
2、安瓿灌装注射用无菌粉末
3、药用天然胶塞
4、非易折安瓿
5、输液用聚氯乙烯(PVC)软袋(不包括腹膜透析液、冲洗液用)
截至目前,据统计,大约有19个省已经就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发布正式实施方案或征求意见稿。
4+7全国扩围已经逐步进入落地阶段,根据此前官方消息,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全国扩围将在今年年底前落地。
随着4+7全国扩围的正式落地,联盟采购地区约定采购量之外的余量市场如何处理?25个中选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等问题的讨论也进入了业内的视野。
4+7扩围,余量市场如何处理
11月2日下午,在由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研究院政策研究所主办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扩围实施政策座谈会”上,业内专家、学者就4+7余量市场和4+7品种医保支付标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根据联盟地区集中采购文件,4+7扩围地区的首年约定采购量最多占首年约定采购量的70%,其中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的50%,也就是说,25个4+7品种还剩下30%-50%不等的余量市场。
根据参会药企的反馈,一些公立医院在参与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的过程中,报出的采购量偏向于保守,个别4+7品种还拥有除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总的来看,余量市场的空间仍然非常可观。
对于余量市场的安排,根据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在1年-3年的时间内,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平台可以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但是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药品集中采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余量市场,交给价格适宜的品种
可以看到,对于余量市场,国家只建议采购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而究竟余量市场应该如何处理,则给地方留出了很大的空间。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昊在会议现场表示,4+7全国扩围,一定程度上拉平了地区差距,切实降低了药价减轻了医保基金负担,销售过程中的灰色空间也大幅减少。
对于余量市场,陈昊提出,剩余市场的品种选择需要有一定的原则,一是临床需求;二是价格形成机制;三是供应保障的可持续性。
一位参会的企业代表表示,符合临床需求的药品一定是质量可靠、价格适宜、高性价比的药品。
他进一步说,按照国家的文件,余量市场应该交给价格适宜的产品。基于契约精神,对于中选企业的中选量要保证完成;对于余量市场,要保证中选企业和非中选企业的公平竞争,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础上,在保证质量和供应的前提下,希望采购方能够选择价格低廉的药品,以节省医保资金减轻患者负担。
优质低价药品理应获得市场
宣武医院药学部主任张兰在会议现场表示,政策安排之所以会保留30%的采购余量,就是给政策的实行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参会企业代表也认为,根据4+7扩围的原则,各省份都是被药企选择,在余量市场,各省医保部门和患者理应有自主选择权。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牛正乾在会议现场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在中国各地差异较大的现实环境下,一刀切的政策不可取,国家带量采购政策中有“余量市场份额”的规定正是考虑了市场需求的多元性和不平衡性,给医院、医生、患者适度的自由选择权,不过自由选择权怎么去用是关键。
牛正乾进一步指出,余量市场份额的分配应遵循市场机制,高性价比应该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供应的可持续性也非常重要。
患者的健康保障,就药品而言,首先是要有药,其次是有高性价比的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企业的药品完全没有利润的时候,药品可及性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政策的安排既要考虑降价的普惠性又要考虑药品供应的可持续性,应充分尊重市场。
他进一步说,理论上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希望选择高性价比的药品,在有了一致性评价的衡量尺度下,过一致性评价与原研药质量一致的低价药品,无疑是具有较高性价比的。
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原解放军第306医院)主任常李荣进一步明确表示,4+7全国扩围的余量市场应该是留给既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价格又低的企业。
对于余量市场的处理,中国药促会医药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军帅在会上补充说,余量市场的问题实际是患者选择的问题,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患者如何选择,政策如何引导患者选择。
他举例说,比如日本,为了完成仿制药的替代,做了长达10年的仿制药替代教育工作,这是一个生态营造的问题,一定要进行患者教育。
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当天的会议,除了探讨4+7全国扩围余量市场的问题外,多位专家、学者还就医保支付的标准问题表达了各自的观点。
刘军帅认为患者对于药品的选择不是价格问题而是付费问题,是医保支付价格的问题,患者的药品选择与使用会受医保报销标准的引导。
他举例称,青岛医保改革的实践证明,用于同一适应症的同类药品在视同(默认)质量一致的前提下,医保部门出于节省医保资金的考虑,以最低价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后,质量一致的国产药品占据近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
他进一步指出,在药品质量一致的前提之下,医保部门需要考虑成本管理,医保部门可以尽可能多的引入药品,但是可以用最低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确实,就医保支付标准,2019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和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两份文件均明确,探索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
意见规定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节余留用。
就医保支付的标准问题,由于给出了2-3年的调整期,实际上,各地方在出台相应文件的时候也给出了不同的处理办法——比如有的省份就要求原研药在挂网价格的基础上,降低10%左右,医保就给予支付。
对此,有企业代表指出,既然仿制药已经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再给原研药保留单独的支付标准,显然有失公平,医保基金讲求共济、公平,各地方应该尽快地制定同一药品通用名下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企业代表也呼吁地方政府在政策落地和完善的过程中,考虑医保资金、患者负担等因素。
组织本次座谈会的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相关代表在会议总结发言中表示,会上多名专家对“余量”的使用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鼓励、倡导、引导使用通过一致评价的、质优价廉的产品是大家倾向性的意见,这对国家、社会、患者而言,都是一件有益的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近年来,我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不断加强,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药品供应和价格监测不够及时灵敏,药品采购、使用、储备以及价格监管等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意见》提出以下相应政策举措。
在保供方面,一是加强协同监测。搭建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协同监测机制,实现原料药和制剂在注册、生产、采购、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联通共享,提高监测应对的灵敏度和及时性。二是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国家和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并动态调整。三是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停止生产短缺药品的,应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医疗保障部门及时向同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报告停产对市场供给形势的影响,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研判停产药品短缺风险。四是落实直接挂网和自主备案采购政策。对于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对于短缺药品清单和重点监测清单中的药品,医疗机构可线下搜寻药品生产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主备案。五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医药储备结构,充分发挥省级医药储备功能,筛选一批临床必需、用量不确定且容易发生短缺的药品纳入储备,明确储备短缺药品调用程序。
在稳价方面,一是加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定期监测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及时了解情况并提示预警。二是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完善药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机制,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于存在价格上涨幅度或频次异常、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等情况的药品,综合运用成本调查、暂停挂网等措施,予以约束。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整治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处置相关责任人,形成有效震慑。
《意见》强调,要做好定期报告,强化监督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确保相关措施取得实效。加强宣传引导,定期通报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以下是文件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9〕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近年来,我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不断加强,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药品供应和价格监测不够及时灵敏,药品采购、使用、储备以及价格监管等政策有待完善,违法操纵市场抬高价格现象在一些地方仍较突出,部分已出台措施尚需落实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监测应对的灵敏度和及时性
加强协同监测。搭建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各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测机制,实现原料药和制剂在注册、生产、采购、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联通共享,细化可操作的监测和预警标准,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并定期形成监测报告,加强协同应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实施。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善分级应对。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核实监测发现的短缺或不合理涨价线索并根据情况协调应对。省级不能协调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报告。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收到报告或监测发现线索后,要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核实并根据情况协调应对。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要及时细化完善国家和省级组织核实和应对工作的职责范围、时限、工作流程等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分别负责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实施分类处置。对于部分替代性差、企业生产动力不足、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加强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和落实集中采购政策、强化储备等方式保障供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等分别负责)对确定无企业生产或短时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短缺药品,由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及时会商相关部门和地方,采取促进企业恢复生产、加快药品注册审批、组织临时进口采购等方式保障供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等负责)对因超标排放等环保因素需要停产整治的短缺药品原料药或制剂生产线,依法给予合理的生产过渡期。(生态环境部负责)
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国家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制定。国家和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分别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国家和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并动态调整。对清单中的药品重点监测、动态跟踪,将市场供应充足、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药品适时调出清单。对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由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按职责及时做好应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实施)
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对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进行评估,认为需进行停产报告的,按规定及时报告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论证省级上报的药品和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对确需进行停产报告的短缺药品,应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动态调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停止生产短缺药品的,应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及时通报同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以上具体规定和时限要求由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国家药监局按职责分别制定。医疗保障部门应根据既往平台采购信息,及时向同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报告停产对市场供给形势的影响。卫生健康部门应根据医疗机构既往临床使用信息,及时研判停产药品短缺风险。(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分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
二、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用药规范管理
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和合理用药。通过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和药品处方集等措施,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并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遴选、采购、使用等全流程管理,推动落实“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要求,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
优化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管理和使用。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制度,指导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制定完善短缺药品管理规定,细化明确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析评估、信息上报等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实施)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合理设置急(抢)救药等特定药品库存警戒线。动态更新临床短缺药品替代使用指南,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对临床可替代短缺药品推荐替代品种并动态更新,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药品替代使用。支持鼓励县域中心医院加大所需易短缺药品的储备力度。(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采取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售药品品种,畅通群众购药渠道。(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短缺药品采购工作
落实直接挂网采购政策。对于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监督指导地方既要完善价格监测和管理,也要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直接挂网价格的监管,及时收集分析直接挂网实际采购价格相关信息,定期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国家医保局负责)
允许医疗机构自主备案采购。对于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无企业挂网或没有列入本省份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疗机构可提出采购需求,线下搜寻药品生产企业,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直接议价,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主备案,做到公开透明。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按职责分别加强对备案采购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监管。直接挂网采购和自主备案采购的药品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支付。(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严格药品采购履约管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定期监测药品配送率、采购数量、货款结算等情况,严格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对企业未按约定配送、供应等行为,及时按合同规定进行惩戒。加大监督和通报力度,推动医疗机构按合同及时结算药品货款、医保基金及时支付药品费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短缺药品配送不得限制配送企业,不受“两票制”限制。(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商务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参与)不具备配送经济性的地区,在没有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竞争的情况下,鼓励探索由邮政企业开展配送工作。(国家邮政局负责,国家医保局参与)
四、加大药品价格监管和执法力度
加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定期监测药品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及时了解情况并提示预警,同时报告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国家医保局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提示预警重点监测品种信息,预警药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价格调查线索和基础数据,同时报告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国家医保局负责)
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对于存在价格上涨幅度或频次异常、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配送情况严重不良或连续多次预警等情况的药品,综合运用监测预警、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息披露、暂停挂网等措施,坚决予以约束。完善药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机制,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实施或委托实施成本调查。(国家医保局负责)依托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药品供应主体的价格和供应行为开展信用评价,并实施相应的激励惩戒措施。(国家医保局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市场监管、公安、税务、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整治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最严的标准依法查处原料药和制剂领域垄断、价格违法等行为,坚持从重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处置相关责任人,形成有效震慑。(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参与,2019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分类妥善处理一些药品价格过快上涨问题。对涨价不合理且违法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涨价不合理但尚不构成违法的,约谈敦促企业主动纠正,必要时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分别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力争2019年12月底前,敦促一批企业主动纠正失当价格行为,暂停一批非正常涨价药品的挂网采购资格,惩戒一批涉嫌价格违法、欺诈骗保或严重失信的企业,曝光一批非正常涨价和垄断典型案例,使药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分别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五、完善短缺药品多层次供应体系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医药储备结构,加大短缺药品储备力度。充分发挥省级医药储备功能,筛选一批临床必需、用量不确定且容易发生短缺的药品纳入储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财政部等参与,2020年6月底前实施)明确储备短缺药品调用程序,方便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省级医药储备管理部门应当将短缺药品储备品种通报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发生相关药品短缺时,根据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意见,按程序进行有偿调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鼓励引导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蓄水池”功能。(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分别负责)鼓励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对临床常用的急(抢)救药等易短缺药品设定合理库存警戒线。(国务院国资委负责)
提升药品生产供应能力和质量水平。结合药品供应保障需求和全国布局,2019年再推进2家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实现稳定生产供应的小品种药(短缺药)增加40种。到2020年,实现100种小品种药(短缺药)稳定生产供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参与)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支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负责)通过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药品采购政策等措施,促进医药产业提质升级,优化提升药品生产供应能力和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分别负责)
增加药用原料有效供给。推动制剂企业联合原料药企业组成供应联盟,整合上下游优质产业资源,引导原料药企业向制剂企业直接供应,鼓励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生产。(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国家药监局等参与)落实优化原料药等登记和审评审批程序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原料药等审评审批效率和水平。(国家药监局负责)
六、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做好定期报告。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建立任务清单。国家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各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按季度向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报告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进展以及药品短缺、价格相关监测和应对情况。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按季度将国家各相关部门、各省(区、市)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以及药品短缺、价格相关监测和应对情况一并通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有关情况要重点通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实施)
强化监督问责。对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地区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的监督和问责力度。(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和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每年12月底前分别向国务院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职和工作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加强宣传引导。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设立专栏,定期通报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情况,逐步形成合理通报频次。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次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权威信息,引导合理预期。(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建立常态化的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信息和恶意炒作通过主流媒体等渠道及时回应澄清。(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 第75号)。
具体如下:
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生产的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标示为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有关物质、可见异物。
经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乳果糖口服溶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藻酸双酯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大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洛阳远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滑膜炎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旭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批次牛黄解毒片检查出其他植物组织。
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黑龙江吴氏济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天/麻/追风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广炅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贡药饮片厂、湖北龚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药都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福林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2批次补骨脂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吉首湘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黄太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致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铜陵禾田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金翼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燕兴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强正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康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明辉恒通药业有限公司、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双宁药业有限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6批次补骨脂(盐补骨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国市盛合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康典药业有限公司、河北森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顺全隆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宏信药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健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芙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佰世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兵兵宏康中药饮片(十堰)有限公司、江苏东莲药业有限公司、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兆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酒泉市培丰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南城县建洪中药饮片厂、陕西兴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康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泓圃药业有限公司、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运城市神农中药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帛霖药业有限公司、重庆泰尔森制药有限公司、重庆芝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通渭通广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国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8批次淡豆豉不符合规定,标示为上药宜兴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炒淡豆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方氏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康齐乐中药材有限公司、江西药都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福林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4批次防风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结果。
FDA警告Ibrance、Kisqali和Verzenio治疗乳腺癌可能会引起罕见但严重的肺部炎症
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警告说,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6(CDK 4/6)抑制剂Ibrance(palbociclib)、Kisqali(ribociclib)和Verzenio(abemaciclib)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患者可能会引起罕见但严重的肺部炎症。FDA已经批准了针对这类这些药物处方信息的最新警告,但CDK 4/6抑制剂的总体益处仍然大于风险。
CDK 4/6抑制剂是一类与激素疗法结合使用的处方药,用于治疗成人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2(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CDK 4/6抑制剂阻断参与促进癌细胞生长的某些分子。FDA于2015年批准了Ibrance,并于2017年批准了Kisqali和Verzenio。
处方分析:
R:
桉柠蒎肠溶软胶囊 0.3g 口服 tid
氨溴索口服液 10ml 口服 tid
氧氟沙星片0.2g 口服 bid
处方分析:氨溴索口服液与桉柠蒎肠溶软胶囊属于重复用药
R:
护肝片 0.36g 口服 tid
十一味参芪片 0.6g 口服 tid
普萘洛尔片 10mg 口服 tid
甲巯咪唑片 10mg 口服 qd
处方分析:甲巯咪唑片与普萘洛尔片存在相互作用,机制:甲状腺功能亢进可增加高摄取率β-受体拮抗剂的的清除率。这可增加肝血流量、首过代谢及分布容积.结果:与甲硫咪唑或丙硫氧嘧啶合用,某些β-受体拮抗剂的药动学特征可能发生变化,药理作用可能增强。建议:若甲状腺功能亢进病人甲状腺功能变为正常时,可能需要减少β-肾上腺受体拮抗剂的剂量。
R:
艾司唑仑片 1mg 口服 qn
美托洛尔片 25mg 口服 bid
拜阿司匹灵片 0.1g 口服 qd
氯沙坦钾胶囊 50mg 口服 qd
左旋氨氯地平片(施慧达) 2.5mg 口服 qd
处方分析:左旋氨氯地平片(施慧达)与艾司唑仑片存在相互作用,机制:艾司唑仑的产品资料说明:艾司唑仑与抗高血压药和利尿降压药合用,可使降压作用增强。结果:两药合用可使降压作用增强。
拜阿司匹灵片与美托洛尔片存在相互作用,阿司匹林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抑制前列腺素所致的血管舒张作用,导致血压升高。两药合用,美托洛尔的降血压作用可能减弱.建议:两药合用期间,应当密切监测病人的血压。如果血压控制不理想,可能需要增加普萘洛尔的剂量,或停用阿司匹林。这一相互作用还需进一步研究。
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相关机构采购了14款阿胶产品送检发现,有半数阿胶查出马皮成分。
半数送检产品,查出马皮成分
据报道,相关机构以广州为核心区域,在各大药房随机采购了不同批次、不同品牌共计14款阿胶产品,送至暨南大学药学院中药鉴定研究组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在送检的14款阿胶样品中,仅有5个品牌检验出是纯正的驴皮源,剩余9个品牌均有其他皮源成分,包括掺杂马皮、牛皮等。其中,有5个品牌检测出的是纯马皮胶,根本就不含有一丁点驴胶。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阿胶为马科动物驴的干燥皮或鲜皮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也就是说,阿胶只能用驴皮制作,以其他动物皮制成胶块不能叫阿胶,是假阿胶。
《2019年中国阿胶行业分析报告》显示,每年驴的正常出栏数是120万头,再加上进口驴皮的数量,全年估算可生产的阿胶总数量是3000多吨。以原料驴皮供应计算,阿胶年产量只有实际销量的六成左右。
那么,多出了的四成是哪里来的呢?真是用马皮、牛皮滥竽充数的吗?
阿胶检测的困局
据了解,近几年国家对阿胶产品主要检测掺假的目标是牛皮,而对于马皮、骡皮等成分未做强制要求。
有专业人士表示,目前检测阿胶驴皮成分存在技术瓶颈。阿胶产品究竟含有多少驴皮成分,只有在生产车间才能看到。
由于阿胶生产过程中将皮子高温溶化,DNA遭到严重破坏,所以无论是纯驴皮熬制的真阿胶,还是其他杂皮烂皮熬成的假阿胶,都变为胶原蛋白的降解物,用常规方法难以鉴别。
关于这个问题,华大基因的专家此前也曾对媒体表示,阿胶的确存在高温处理之后DNA降解而检测不到的可能,但是这种假设下,如果所有的投料同样处理,高温之后应该检测不出任何物种的DNA,所以不太可能出现猪和牛的DNA。而检出猪和牛的DNA,至少说明样品中含有猪和牛来源的组织。
也有一种说法,就是不能排除原产品因配料带入微量猪、牛DNA成分的可能。
虽然这个事情目前并无定论,但从阿胶这个行业来看,确实曾出现过成分造假的现象。在全国多省药监部门的质量公告中,几乎都出现过阿胶查出牛皮源成分的问题。
假阿胶的潜在风险
临床专家表示,药典明确规定阿胶只能采用驴皮熬制,有补血滋阴润燥功效。其他动物毛皮熬胶功效各不相同,使用不当还可能会对身体带来不良影响。
马皮:
与驴皮熬制的阿胶效果恰恰相反。阿胶补虚、马皮药性下(行)血。孕妇一旦食用后,极有可能导致流产!因此,滋补大方,很可能就成了夺命处方。
牛皮、猪皮:
牛皮熬胶叫黄明胶,其功能与阿胶相似但效果次之。如果用病死猪、牛的皮或者其他动物皮或工业下脚料等熬制的胶块假冒阿胶,危害不言而喻。
驴骡和马骡:
在感官上和驴皮难以区别,容易被用来掺假。骡皮因有马的基因,所以也不能熬制阿胶。
鉴别阿胶三大招
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阿胶绝不能贪图价格便宜,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和药店购买。
鉴别正品阿胶有三种方法:
1、闻气味。如果用驴皮熬制的阿胶,会有一种轻微的腥味,而用其他皮或者工业下脚料熬的往往有股臭味。
2、看硬脆度。将正品阿胶用力拍在桌面上,会碎裂成数块,即“硬而脆”。而不好的阿胶则较坚韧,断面乌黑或灰黑,不易打碎,甚至可弯曲。
3、看溶化性。正品阿胶砸碎后加热水搅拌,可全部溶化,无肉眼可见颗粒状异物。而不好的阿胶不易溶化,有的出现絮状物等。
英国一项最新研究显示,香烟烟雾会增强部分超级细菌的抗药性,为禁烟和戒烟再添理由。
巴斯大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学院研究人员依据临床耐药性和遗传多样性,从超级细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常见菌株中选取6种,把它们暴露在香烟烟雾中。结果显示,虽然并非所有菌株对香烟烟雾反应都一样,但部分菌株发生脱氧核糖核酸(DNA)突变,对抗生素耐药性增强,变得更具攻击性、更顽固。
研究人员在最新一期英国《科学报告》刊载的文章中写道:“我们预期(香烟烟雾对超级细菌)有影响,但没有想到烟雾会对(细菌)抗药性影响到这种程度。”
超级细菌指对多种抗生素有耐药性的细菌,由基因突变而来,患者感染后缺乏有效治疗药物。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每年全球大约70万人死于超级细菌等耐药菌感染。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由人体鼻腔微生物群中常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异而来,是临床常见的超级细菌,感染地点多为医院或社区。这项研究显示,香烟烟雾作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导致后者DNA突变速度加快,出现小菌落突变株,而这些突变株“极具攻击性和黏附性,特别顽固”“难以清除”。
研究人员说,实验室环境无法完全模拟人体吸入香烟烟雾的过程,但这项实验“似乎有理由让我们假设,吸烟所产生的不利环境会诱发微生物细胞反应,让它们更适应恶劣条件,毒性增强,感染风险增加”。
近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受理了一份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并授予了优先审查,该BLA寻求加速批准抗体药物偶联物(ADC)enfortumab vedotin,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UC)患者,具体为:既往已接受一种PD-1/L1抑制剂并在新辅助/辅助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治疗中已接受了一种含铂化疗方案的患者。FDA已指定该BLA的处方药用户收费法(PDUFA)目标日期为2020年3月15日。
之前,FDA已授予enfortumab vedotin突破性药物资格,用于治疗接受PD-1/PD-L1抑制剂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病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UC患者。
enfortumab vedotin是一种研究性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由靶向连接蛋白-4(Nectin-4)的人IgG1单克隆抗体enfortumab与细胞毒制剂MMAE(monomethyl auristatin E,单甲基奥瑞他汀E,一种微管破坏剂)偶联而成。Nectin-4是一种在包括尿路上皮癌(UC)在内的多种实体肿瘤中高度表达的治疗靶点。该药中,ADC链接技术来自西雅图遗传学公司,靶点鉴定由安斯泰来完成。此次BLA基于来自关键性II期临床研究EV-201首个队列患者的结果。该队列共入组了128例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与PD-1/PD-L1抑制剂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UC患者, 评估了enfortumab vedotin的疗效和安全性。
结果显示,enfortumab vedotin治疗迅速缩小了大多数患者的肿瘤,客观缓解率为44%,完全缓解率为12%,中位缓解持续时间为7.6个月(范围:0.95-11.3+)。在所分析的患者亚组中缓解相似,包括预后最差的患者,如既往接受过三种或三种以上疗法的患者、肝转移患者、对PD-1/L1抑制剂无应答的患者。安全性方面,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发生在40%的患者中,包括疲劳、脱发、皮疹、食欲下降、味觉变化和周围神经病变。
EV-201研究的第二个队列入组的是既往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尚未接受含铂化疗并且不适合顺铂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UC患者,该队列的患者入组工作正在继续进行中。
目前,安斯泰来与西雅图遗传学公司正在开展一项全球随机III期研究(EV-301),旨在支持全球注册。双方也正在开展另一项研究EV-103,评估enfortumab vedotin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UC患者的更早期治疗,包括联合Keytruda和/或含铂化疗用于新诊断的患者,以及由早期阶段疾病发生癌症进展的患者。
尿路上皮癌(UC)是最常见的膀胱癌类型,约占膀胱癌病例的90%。2018年,美国有超过82000人被诊断为膀胱癌。在全球范围内,去年约54.9万人被诊断为膀胱癌,约20万人死亡。
美国科研团队发现一种能“嵌入”流感病毒表面蛋白的抗体,可保护小鼠免遭多种流感病毒毒株的感染,未来有望开发为通用型流感疫苗.
血凝素(H蛋白)和神经氨酸酶(N蛋白)是流感病毒表面的两种蛋白,它们将流感病毒分为不同的亚型。目前开发的流感疫苗主要靶向血凝素。2017年冬,美国华盛顿大学病理学和免疫学助理教授阿里?艾利贝迪发现一个流感患者的血样不仅含有靶向血凝素的抗体,还含有可靶向其他蛋白的抗体。
艾利贝迪将其中三种靶向不明的抗体送至芒特西奈伊坎医学院进行检测,该院微生物学教授弗洛里安?克拉默发现其中一种被称为“1G01”的抗体,可阻断多种流感病毒毒株上几乎所有已知的神经氨酸酶的活动。
克拉默团队让实验小鼠感染致命性剂量的流感病毒,发现这种抗体可以对抗12种被测试的流感毒株,其中包括三类人类流感病毒毒株、禽流感和其他不在人际间传播的病毒毒株。实验发现,所有小鼠都生存了下来,即便在感染72小时以后给药。相比而言,达菲必须在症状出现24小时内给药。
美国斯克里普斯研究所的结构生物学家伊安?威尔逊分析了这种抗体的结构,发现这种抗体将一个环状结构嵌入神经氨酸酶的活性部位,阻止了神经氨酸酶从细胞表面释放新的病毒颗粒。
研究显示,这种抗体只阻断神经氨酸酶的活性部位,而不同流感毒株间的活性部位几乎不发生变异,因此它对多种流感病毒均有效。目前研究人员正在以抗体1G01为基础设计新的流感药物和疫苗。
这一研究成果日前发表在美国《科学》杂志上。
治疗阿尔茨海默病有了国产新药。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已有条件批准治疗阿尔茨海默病新药甘露特钠胶囊(商品名“九期一”)的上市申请。
这款中国原创、国际首个靶向脑-肠轴的阿尔茨海默病治疗新药,可明显改善轻度至中度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认知功能。“九期一”的上市,填补了全球阿尔茨海默病治疗领域17年无新药上市的空白。
国家药监局表示,该药是以海洋褐藻提取物为原料,制备获得的低分子酸性寡糖化合物,是我国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阿尔茨海默病发病机制十分复杂,病程时间长,治愈难度大,该药的上市将为患者提供新的用药选择。
国家药监局要求申请人上市后继续进行药理机制方面的研究和长期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完善分析方法,按时提交有关试验数据。
记者了解到,自1997年启动研究到获批上市,“九期一”的问世前后长达22年。
据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官网消息,“九期一”由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与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接续努力,历时22年,研发成功。
上海市药监局介绍,该药的获批上市,填补了过去17年阿尔茨海默病治疗领域无新药上市的空白,为广大饱受阿尔茨海默病困扰的患者带来“福音”。
11月3日,上海市政府举行重大成果新闻发布会透露,“九期一”将于11月7日投产第一批,预计12月底投放至全国。生产企业正在筹建新工厂,建成后可满足每年200万患者用药量的生产、销售。
释疑1:新药效果如何?
临床试验表明可改善患者认知功能障碍
因严重影响认知功能,阿尔茨海默病也被称为“脑海中的橡皮擦”。自1906年发现至今,一百多年来阿尔茨海默病的发病机制和治疗依然是世界难题。
全球各大制药公司在过去的20多年里,相继投入数千亿美元研发新药物,320余个进入临床研究的药物已宣告失败。
“九期一”3期临床主要牵头研究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肖世富教授指出,阿尔茨海默病目前的药物治疗还是对症治疗,且可供选用的药物不多,不能延缓或阻止病程进展。
“九期一”的1、2、3期临床试验研究共有1199例受试者参加。其中3期临床试验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和北京协和医院牵头组织的全国34家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共完成了818例受试者的服药观察。
在为期36周的多中心、随机双盲临床3期试验中,“九期一”能够明显改善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的认知功能障碍。与安慰剂组相比,主要疗效指标认知功能改善显著。“九期一”对患者的认知功能具有起效快、呈持续稳健改善的特点,且安全性好,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当。
释疑2:新药作用机制是什么?
通过重塑肠道菌群平衡改善认知功能障碍
近年来,肠道微生物与疾病的研究成为生命科学领域的热门话题。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朱书指出,目前,肠道菌群紊乱与一系列神经系统疾病包括自闭症、抑郁症、帕金森症、阿尔茨海默病等的关联性越来越清晰。因此,针对这些神经系统疾病,研究人员的目光已逐步从靶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到靶向肠道微生物或者肠道免疫特征的研究上。
今年9月6日,“九期一”研究团队曾在学术期刊《细胞研究》(Cell Research)发表论文,披露研究过程。研究团队首先确认了在阿尔茨海默病进程中肠道菌群的改变与脑内侵润的免疫细胞具有相关性,并验证了“九期一”对阿尔茨海默病转基因小鼠认知功能障碍的改善作用。
研究发现,在阿尔茨海默病进程中,伴随Aβ的沉积以及Tau蛋白的磷酸化的发生,肠道菌群的组成发生变化,继而导致代谢产物异常,异常的代谢产物刺激外周免疫炎症,促使炎性免疫细胞Th1向大脑侵润,引起脑内M1型小胶质细胞的活化,导致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神经炎症的发生,最终导致认知功能障碍。
该药主要发明人、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耿美玉介绍,“九期一”通过重塑肠道菌群平衡,抑制肠道菌群特定代谢产物的异常增多,减少外周及中枢炎症,降低β淀粉样蛋白沉积和Tau蛋白过度磷酸化,从而改善认知功能障碍。
释疑3:为何是有条件批准上市?
一项试验正式报告尚未提交 但试验已完成
国家药监局批复上写的是“有条件批准”上市。11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这是社会非常急需的药,有条件批准上市是不是有些工作还在进行当中?
耿美玉介绍,有条件审批是因为在新药申报资料中,关于大鼠长期致癌性试验正式报告没有提交,但是试验已经完成,统计结果也已全部完成。常规来讲,一个药物所有资料全部正式报告完成之后才可以提交并发新药证书,但是国家药监局考虑到阿尔茨海默病患者需求量非常大,并且特别是基于现在已经完成的大鼠致癌试验结果,表明这个药物与致癌性没有任何相关性,所以允许我们先上市,同时3个月内把资料补交上去。
她说,新药研究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在更多患者当中得到验证,现在基础研究是冰山一角。接下来会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做新药上市后再评价及真实世界的研究,现在绿谷制药正在积极推进国际三期多中心研究,目前美国FDA和欧洲EMA都完成了第一次预答辩的沟通工作。
研发故事
“九期一”主要发明人耿美玉: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自发现阿尔茨海默病100多年来,全球用于临床治疗的药物临床获益不明显。
1997年从海藻中提取到寡糖
“其他药物是靶向单一靶点,我们走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运用‘整体观’,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九期一”主要发明人、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耿美玉用了一张大象的图片来说明这个“整体观”。
创新,就是要做从0到1的突破。与国际上将治疗靶点聚焦在β淀粉样蛋白、Tau蛋白不同,耿美玉团队揭示了“九期一”靶向脑-肠轴的抗阿尔茨海默病发病的全新机制。“九期一”是一种从海藻中提取的寡糖药物,可通过抑制β淀粉样蛋白聚集、调节肠道菌群失衡、降低神经炎症等多靶特性,发挥其抗阿尔茨海默病作用。
糖,是构成生命的重要物质,但糖在科学研究中一直被忽略。一开始,人们以为糖只是能量物质,后来发现是结构物质,再后来发现是重要的信息物质,它对于一些复杂疾病的发生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不仅精子卵子的活动离不开糖,人的机体免疫也离不开糖,许多肿瘤病人也被发现了糖链异常。与此同时,糖类的结构非常复杂,四个糖分子可以组成3万多个不同序列,因而给做药带来很大困难。
“自1997年我们从海藻中提取到了这种寡糖,建立了第一个实验室后,‘九期一’的作用机制到底是什么?我们一直被专家质疑。”耿美玉说。别人都在做小分子药物,而用糖类药物来治疗老年痴呆,不管是结构确定、质量控制、制备工艺,还是模型建立、评价体系、体内代谢过程研究等,从未有过先例。
2006年7月,新药获得中国药物临床试验批件;2007年12月,在中国启动一期临床研究;2009年12月,绿谷制药获得“九期一”全球开发许可权;2013年8月,“九期一”完成二期临床研究;2014年,绿谷制药与艾昆纬(原昆泰)合作,汇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北京协和医院等全国34家三甲医院的具备从事国际多中心抗AD药物研究经验的临床研究人员,启动临床三期研究。
报送实验数据资料多达179箱
2018年7月,完成临床三期研究。为期36周的3期临床研究结果表明,“九期一”可明显改善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认知功能障碍,与安慰剂组相比,主要疗效指标认知功能改善显著,认知功能量表评分改善2.54分,从治疗第4周起,“九期一”即出现显著疗效,且持续稳健地改善。
2018年10月,在中国递交新药上市及生产注册申请。三期临床结果在第11届国际AD临床研究大会(CTAD)首次披露。11月,新药上市注册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2019年10月,“九期一”作用机制研究成果在《细胞研究》(Cell Research)上以封面文章的形式发表。
“我们最终要用规范严谨的临床试验数据来说话。”耿美玉介绍,他们报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实验数据资料多达179箱、53万页字。
耿美玉联合团队研究发现,在阿尔茨海默病的进程中,肠道菌群紊乱可诱发脑内神经炎症,导致认知障碍。
近年来,人们对胃肠道菌群的认知逐渐加深。目前研究证实,肠道菌群失衡与自闭症、抑郁症、帕金森症、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都有着密切联系。
GV-971Ⅲ期临床研究结果是继胆碱酯酶抑制剂上市10多年以来,最接近成功的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
眼睛干涩,切莫滥用眼药水'解渴'
近年一项研究显示,年龄在30~40岁的人群中,超过20%的人患有干眼症,相当于平均每5人就有1人患有干眼症,70岁以上人群中患病率则高达36.1%。
长沙爱尔眼科医院角膜与眼表科主任王丛香提醒,随着天气变得越来越寒冷干燥,尤其是即将开启空调供暖,室内温度升高、湿度下降,环境引起的干眼症状将更为突出。因此,市民在秋冬季节更要注意护眼和用眼卫生。
案例 每天手机不离手引起眼睛干涩疼痛
32岁的小伍是一名公司职员,每天的工作几乎有7个小时面对电脑,他还是一名网游爱好者,工作之余手机不离手。今年以来,他经常感觉眼睛干涩,却没有引起重视,直到最近眼睛疼痛才来长沙爱尔眼科医院看门诊。经眼表综合分析仪检测显示,小伍患有严重的睑板腺功能障碍。
王丛香表示,睑板腺功能障碍是眼科比较常见的疾病,是指睑板腺堵塞、睑板腺腺体分泌物的性质或者量发生改变,进而引起眼干、眼涩、眼部炎症和眼表损害等为主要表现的一系列综合征,是蒸发过强型干眼症的主要病因。小伍的病因主要和长时间近距离用眼、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有关。
最近,38岁的李女士也感觉眼睛的干痒不适越来越明显,有时还感到疼痛并伴有面部抽动,已经严重影响到她的工作。情急之下,她来到长沙爱尔眼科医院求助,医生检查后发现她患上了螨虫型干眼。医生详细询问病史后分析,李女士患上干眼症与她长期化妆,却没有做好眼部清洁等不良生活习惯有关。
王丛香表示,干眼症患者的症状是视觉逐渐模糊,眼部有干燥感,会常有意识地眨眼。干眼症轻者影响用眼,如果不及时治疗,严重干眼可导致角膜组织干燥、融解、穿孔甚至失明。
分析 不良生活习惯是干眼症重要诱因
王丛香分析,生活中导致干眼症的原因很多,其中,不良的生活习惯是一个重要诱因。
一是过度用眼。人们专注地看东西时,眨眼的次数会明显减少,这就会影响眼睛的正常功能,如果用眼时间过长,眼部就会失去原来的湿润度,产生干涩、疲倦等不适症状。尤其是长时间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非常容易导致眼睛过度疲劳,给干眼症带来可乘之机。
二是长时间佩戴隐形眼镜。隐形眼镜直接与眼表接触,它不仅会影响泪液的更新,增加泪液的渗透压,还会对分泌油脂的睑板腺造成机械性磨损,从而导致干眼的发生。特别是佩戴隐形眼镜时间过长,比如每天超过8个小时,更会增加干眼症的发生风险。
三是经常化妆。女性干眼症的发病率比男性高,跟女性经常化妆有一定关系。涂睫毛膏、画内眼线或纹眼线都可能妨碍睑板腺正常分泌油脂,从而导致干眼。
另外,长期服用一些药物,如有些降压药、精神安定类药物,滥用滴眼液等,可能影响泪液的正常分泌。环境干燥、高温、风沙天气等因素,也会加速泪液的蒸发,导致干眼症的发生。
警惕 滥用眼药水反而导致眼病
作为一名IT从业者,刘先生每天至少面对电脑、手机在10小时以上。入秋后,觉得眼睛干涩感加重,经微商的推荐,他购买了一瓶“网红”眼药水,据说“润眼效果很好”。刚开始使用时,他确实感觉眼睛很清爽,眼睛疲劳的情况也缓解不少。刘先生如获至宝,每次感觉到眼睛不适,就滴上几滴。可是,他渐渐发现,使用眼药水的次数越来越多,如果不用的话,眼干、眼疲劳的程度比过去更严重。
“干眼症的类型、程度不同,用药也不相同,缓解干眼症状一定要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下用药。”王丛香介绍,目前用于干眼的药物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人工泪液,就像口渴了要喝水一样,人工泪液仅给眼睛补充水分,却不能治疗干眼的病因,如果是轻度干眼,大多只要补充一些人工泪液就可以;第二类是抗炎药,中度干眼会引起眼表的炎症,一个表现是眼睛发红,医生检查时可看到角膜有轻度点状染色,这时除了补充人工泪液外,还需要短期使用抗炎药;第三类是免疫抑制药,用于重度和极重度干眼,需要专科医生开具处方。
王丛香特别强调,大多数眼药水含有防腐剂,有的含有激素等成分。长期使用含有防腐剂的眼药水反而容易引起药源性干眼,或者角膜睑缘炎等眼部疾病;如果长期使用含有激素的眼药水,还可能引发青光眼等严重眼病。
提醒 对付干眼症需要防治两手抓
王丛香提醒,干眼症很难在短期内治愈,既容易误诊,治疗难度也比较大。患者应该选择正规医院的专科,给医生提供有效信息并配合检查,找出真正病因并对治疗的长期性有心理准备。
针对睑板腺功能障碍的干眼症患者,治疗方式包含物理治疗法和脉冲光治疗法。光润脉冲光治疗法是目前疗效最好的一种,可以封闭眼睑周围异常毛细血管,减少新生血管形成,辅助除蠕形螨,降低睑缘细菌载量,同时减轻炎症反应;脉冲光产生的热量可以熔解软化睑酯,更好疏通睑板腺,提升“油”的质量,再结合雾化、冷敷、按摩等手段疏通睑板腺管,有效改善眼部环境。针对螨虫型干眼,需针对螨虫的特点对因治疗,目前业内公认的除螨药物有茶树精油、甲硝唑等,配合治疗睑板腺功能障碍的强脉冲光治疗,效果会更好。
王丛香还强调,干眼症必须防、治两手抓,在医院的治疗之外,患者还需要改变不良习惯,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主要需在生活中注意以下几点:
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不要过度用眼,操作电脑30分钟后,休息3至5分钟,显示器的亮度不要调得过高,调整好显示器与眼睛的距离和角度,让视线俯视。
保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远眺,多在绿色植物及树木间行走,注意环境卫生等。
保持空气湿度。少接触风沙、烟尘等环境,不要吸烟,空调和风扇不要对着眼睛吹,空调房放置加湿器,或在座位附近放置清水,以增加周边的湿度。
适当运动。体育锻炼可促进血液循环,增加眼部的血液供应,改善泪腺代谢,对缓解干眼症状有一定的帮助。
气候转凉,流感高发季也即将来临。提起流感,很多人都心有余悸。那么如何有效预防流感?如果患流感应该如何治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流感防控核心信息。其中明确了流感和普通感冒的具体区别,同时提醒大家及时接种疫苗,如果患流感不倡导公众坚持工作。
维哥大学研究人员2008年至2018年招募1.9万余名高血压患者,确保他们白天活动、夜间睡觉,生物钟没有紊乱。他们把这些患者随机分为两组,一组每天早晨起床后服降压药,另一组就寝前服药。平均6.3年随访期间,研究对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48小时动态血压监测。
国家卫健委发布流感防控核心信息 这些信息已明确
研究人员发现,与早晨服药相比,睡前服药者不论白天还是夜晚平均血压都明显更低,且夜间血压降幅更大,而夜间收缩压稳步降低是“心血管疾病风险降低的最重要指标”。另外,睡前服药者罹患或死于心脏病发作、心肌梗塞、中风、心力衰竭或需要疏通狭窄动脉的风险,比早晨服药者平均低将近45%。计入年龄、性别、胆固醇水平及是否患糖尿病、肾病或是否吸烟等风险因素后,睡前服药者死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比早晨服药者低66%,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狭窄、心衰和中风风险分别低44%、40%、42%和49%。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流感每年可导致5%~10%的成人和20%~30%的儿童发病,其中重症病例300万~500万,死亡病例29万~65万。
为了便于公众甄别采取不同的预防和治疗措施,防控核心信息明确了流感和普通感冒的具体区别。
流感传染性强,季节性强,普通感冒则传染性弱,没有明显季节性。
流感患者多会有39到40摄氏度的高热寒战,普通感冒不发热或轻中度热没有寒战。
流感是全身症状,表现为发热、咳嗽(通常干咳),头痛、咽痛、肌肉和关节痛。普通感冒症状轻或没有症状。
流感防控核心信息还指出,流感的重点人群包括儿童、老年人、孕妇、慢性病患者,感染后发生重症的可能性较高。
医务人员由于在日常诊疗活动中接触流感患者的机会较多,因而感染流感病毒的风险高于普通人群。
如何预防和治疗?这些方案给你答案
目前,我国使用的《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指出,流感通过打喷嚏和咳嗽等飞沫传播,也可经口腔、鼻腔、眼睛等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引起感染。
病毒在人呼吸道分泌物中一般持续排毒3-6天,发病48小时内进行抗病毒治疗可减少流感并发症等,超过48小时的重症患者依然能从抗病毒治疗中获益。
近日,即将发布的《2019-2020年流行季流感防控工作方案》提出15项流感重点防控措施。
其中主要包括明确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优化疫苗接种服务、加强相关疫苗政策研究等3项与生物疫苗相关的措施,也包括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重症及时就医等6项“社会疫苗”措施。
接种流感疫苗
需要优先接种流感疫苗的人群包括6月龄-5岁的儿童、60岁及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
在大多数年份,流感疫苗的保护效果可达40-50%,在个别年份,由于流感病毒发生变异,疫苗效果会降低,但依然可以减轻接种者病情的严重程度,降低并发症与死亡的发生率。疫苗接种后保护作用可维持6-8个月,随时间推移逐渐减弱,并且流感病毒易发生变异。因此,建议每年接种流感疫苗。
服用药物
方案在抗流感病毒推荐药物西药只推荐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包括奥司他韦等。
在中药治疗方面,成人推荐使用连花清瘟胶囊、银翘解毒类等中成药。儿童推荐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等,并特别提醒,没有儿童适应症的中成药不宜给儿童使用。
温馨提醒
国家卫健委日前表示,根据既往监测,我国特别是北方地区的流感高峰时段在12月、1月,目前尚未进入流感流行季。
在你离开医生诊室或药房之前,获得以下这些问题的答案,能使你服用的抗生素尽可能的有效。
1我为什么要吃这种药?
美国药剂师协会的新闻发言人诺曼?托马卡认为,每个病人都应该确认并理解为什么医生要给他们开抗生素。美国疾控中心的研究者发表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上的研究成果显示,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美国近1/3的口服抗生素治疗处方是被医生错误地开出。服用不必要的抗生素会使细菌对药物产生耐药性,所以要与医生进行公开讨论,确认你的处方是最好的选择。
2我应该什么时候服药?
抗生素要在血液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才能起效,因此要按时服药。早上醒来时,午饭前和入睡前服药,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你不会忘记服药。
3抗生素能和食物一起服用吗?
吃药时进食会影响药物在体内吸收的方式,但这样做也能防止可能刺激胃的药物引起的恶心。如果药品说明书上写明了要空腹服用,那就遵照指示,因为食物可能会妨碍药物在血液中被吸收。
4服药时要避免吃某些食物吗?
有些药物可能会对某些食物产生不良反应。例如,乳制品会降低四环素的功效,因为食物中的钙与抗生素结合,造成身体的吸收量下降。确保你意识到任何可能妨碍康复的食物。
5服药时要喝一大杯水吗?
水可以稀释胃内容物,在肚子受到刺激之前,帮助你吸收抗生素的有效成分。在饮用足够的水有助于防止大多数药物造成恶心的同时,有些抗生素需要喝一整杯水才能完全被吸收。制成胶囊形式的抗生素可以防止其被过早溶解,直到它进入胃;多喝水有助于这类抗生素被彻底吸收。
6服抗生素的同时也要吃益生菌吗?
并不是身体里的所有细菌都会让你生病,胃里的一些细菌对于保持肠道或生殖系统健康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抗生素不知道哪种细菌是好的,哪种细菌是坏的;它们会杀死所有的细菌,包括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细菌。当药物攻击好的细菌时,你可能会出现肠胃不适、尿路感染或酵母菌感染。为防止这些副作用,医生可能建议你吃富含益生菌的酸奶或服用益生菌补充剂。
7漏服药了怎么办?
从理论上讲,每次服药都有固定的时间间隔。在现实生活中,你很有可能忘记服药,或是服药时间迟了。如果你错过了服药时间,提前知道该怎么做是很重要的,这样你就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四处寻找信息。有些药物在错过正确的服药时间后要及时补服,而另一些药物在忘记服用时下次正常服用就行了,因此要仔细看药品说明书。
8服药后什么时候应该感觉好点?
医生给你开出多长疗程的药物,你就应该彻底服完,而不是一旦症状消失就停药,因为体内的细菌可能还处于不安全的水平。不过,知道自己多快就能恢复健康还是挺重要的。通常来说,如果服药后三天还不见好转,就需要再去看医生,因为此时要么是药物选择不正确,要么是发生了其他事情。
9我服用的抗生素预料会有什么副作用?
尽管服用抗生素后发生副作用的人只占很低的比例,但你得知道身体会有什么不良反应。有些药物可能会导致呼吸急促,而另一些药物可能会引起荨麻疹。如果出现了疑似副作用,就应当咨询医生,到底是继续治疗,还是换用另外一种疗法。
10我能把药丸碾碎了吗?
如果你难以吞咽药丸,打算碾碎之前要跟医生商量,因为药丸形式的抗生素的吸收方式不同于胶囊。有些抗生素制成了液体形式,这对于某些病人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11这种抗生素与我服用的其他药物会发生交互作用吗?
医生可能会询问你还服用了哪些药物来避免不良反应,但不要轻易忘记避孕药或非处方类的补充剂和维生素。一些抗生素可能会降低避孕效果,这意味着你可能需要采取另一种避孕方法。另外,含铁的补充剂与一些抗生素结合,造成后者无法被吸收。
12有抗生素过敏史怎么办?
对某种抗生素过敏不仅意味着你必须避免这种药物,还要提防与它同属于一个家族中的其他相关药物。因此,服药后要仔细观察,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服并向医生求助。
降压药什么时候服用效果更好?西班牙一项研究显示,相比早晨服药,睡前服药降压效果更好,患者罹患或死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大幅降低。
维哥大学研究人员2008年至2018年招募1.9万余名高血压患者,确保他们白天活动、夜间睡觉,生物钟没有紊乱。他们把这些患者随机分为两组,一组每天早晨起床后服降压药,另一组就寝前服药。平均6.3年随访期间,研究对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48小时动态血压监测。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流感每年可导致5%~10%的成人和20%~30%的儿童发病,其中重症病例300万~500万,死亡病例29万~65万。
在《欧洲心脏病学杂志》日前刊载的文章中,研究人员写道,许多现有高血压指南没有提及或建议服药时间。很多医生误以降低早晨血压水平为目标,使得患者经常于早晨服药,但并没有研究显示早晨降低血压有助降低心血管疾病风险。
这项研究是迄今探究降压药服用时间对疗效影响的最大规模研究, 对患者随访时间也最长。不过,研究人员认为,需要在更多地区对不同人口做更多研究,以验证他们的发现是否适用于所有人群。
药品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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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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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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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氧氟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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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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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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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贝拉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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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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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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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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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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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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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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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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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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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沙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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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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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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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苄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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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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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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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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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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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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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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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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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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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毒血凝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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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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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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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络磺钠/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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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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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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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麻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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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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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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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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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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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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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宫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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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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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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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西沙星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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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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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肿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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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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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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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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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普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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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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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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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硝唑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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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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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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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磺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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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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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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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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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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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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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唑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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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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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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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佐辛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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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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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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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嗪(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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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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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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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佐辛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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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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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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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佐辛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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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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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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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地嗪(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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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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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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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美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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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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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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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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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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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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