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是行业和企业的风向标,对于各项政策和规则必须原汁原味、逐字逐句理解和消化,准确理解国家政策导向和原则,有效调整和顺应,明确企业未来营销和经营战略,找寻企业适合的契机。
有时一字偏差,或以个人理解和渲染代替政策规则,对风向把握不准、不甚严谨、或对全过程缺乏及时有效了解,出现误读误判和抢行盲动,稍有不慎,都会给企业和行业带来灭顶之灾。
众多企业在09年国家医保办理时吃了亏,大代价运作进国家医保,却因支付受限匆忙退出或不得不继续转战各地医保。
众多外企在基药运作和判断上失了手,大手笔运作进目录,大手笔投入基层医师教育培训,结果在价格规则判断上严重失误,基药唯价格论把这些大品牌的鼻祖们全部横扫出局,亲手埋葬自己。
基层单位不仅仅匮乏药品,更匮乏人才和医师教育,后者正是外企们的拿手好戏。如此的结局两败俱伤,但也只能怪自己对政策判断不精不准,为仿制药做了嫁衣。二票制同样如此,抢行的企业无一不大大增加了负担,降低了产品竞争力,市场对企业财务处理能力和速度也颇有抱怨。
回到引发热议的70号文件上,市面上有各种版本的解读文章,但都只能依据政策原文准确理解和消化。清晰之处照章执行,不明确之处关注探讨,随时了解政策在当地的落地情况,加强磨合和适配,有效做工作。读懂政策再行动才能确保不踩空、不抢行,不盲目乐观,也不消极悲观。
新规十大核心关键项
1.分类采购,上下联动。统一招采时间(开标时间每年11月中下旬),提高药品采购和使用集中度,明确医院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和结算周期(30天),逐步实现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控制在30%以下。
2.按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原则上不超过3种剂型,各剂型不超过2种规格。科学设定竞价分组,每组中标企业不超过2家。合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落实带量采购,优先选择符合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需要,与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做好衔接。依据国家基药目录、医保目录、基药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等遵循临床常用必需、剂型规格适宜、包装使用方便的原则,推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标准化,减少议价品规数量,提高用药集中度。优化和简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平竞争。
3.医院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应网上采购。上一年度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基药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对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加强综合评估,全程监测药品质量和实际供应保障情况。
4.国家将启动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谈判试点,未纳入谈判试点的药品,各省市探索量价挂钩、价格合理的集中采购方式,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探索形成适应医保支付政策的区域采购价格。对只有1-2家企业投标的品规,可组织专门议价。应公开议价规则,同品种议价品规价格应参照竞价品规中标价格。
5.包括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各地可参照国家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救药品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合理确定各地标准,满足所需。
6.国家定点生产药品按全国统一采购价格采购,不再议价。麻醉药和一类精神药品仍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7.今年年底前与国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不断扩展升级采购平台服务和监管功能,提高智能化水平,适应签订电子合同、在线支付结算、网上电子交易等新要求,为推进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款,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创造条件。
8.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确保使用比例。重点监控辅助用药和超常用药,明确医师处方权限,使用贵重药品主动与患者沟通,规范用量,减轻急性和长期用药患者药费负担。全面提升药师数量和业务素质,发挥其用药指导作用,积极探索网上药事服务。推进以基药为重点的临床用药(耗材)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9.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采购指导,结合地方实际制订试点城市自行采购具体办法,上报国务院备案,零差率销售。明显低于省标价格的,省标价格按试点城市价格进行调整。探索由零售药店承担医院门诊药事服务。
10.加强招采全过程综合监管。禁止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严肃查处医院违反采购合同、违规网下采购等行为。对通过招标、谈判、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的采购价格,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对医院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价格,加强市场监测和跟踪,定期公布药品经营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新规难免疑点重重
1.开标时间是开始招标时间还是结果公布时间,今年能否做到11月开标?
2.基药及非基是否统一招标,规则一致?分竞价组,每组2家企业中标对基药而言规则上极大放宽。非专利药品是否不含专利产品的非基代名词?国家对专利产品如何界定?
3.医院能否自行备案采购?
4.招采目录依据上一年度使用量,使用量越大越容易进入目录,对于新药和以往准入条件未具备,未能开始销售和刚刚开始销售的产品是否合理?市场化运作是应给这类产品同等的生存机会还是用人为干预的方式将新品全部驱逐出医院,院内老产品垄断性经营销售?
5.对于两家生产的产品是议价还是招标采购?
6.自费药产品是否可直接列入医院自行采购范围,以确保公平合理竞争原则?
7.妇科、儿科等医院单独挂网产品是否执行全国上下联动的价格参考政策,还是可以宽松定价?其中大量独家产品应挂网还是应议价?三家以上产品是否需竞价淘汰取舍?大量产品借此渠道进院后全科销售对其他品类产品是否公平合理?辽宁此次妇儿产品直接招采即有近900个品种,其中近半数为独家产品或品规。政策趋紧的用药领域企业日子越来越艰难,而政策放开的领域如儿科、妇产、ICU、急诊、肿瘤等受益于相应政策,是否会成为下一波医疗费用和医药费用全面上涨的重灾区?
8.过保护期原研和单独定价产品在物价和挂网方面是否继续享受超国民待遇,还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9.全程电子化运作是否将增大向企业收取的费用?各类市场销售合同有何必要和依据体现在政府招标平台上?国家如何有效管控相关电子合同和商业信息,确保商业机密不会泄露,不会被平台和相关公司用于商业用途及不当竞争?
10.二次议价是否只在国家医改试点城市允许设立,与省级挂网价格联动?非试点城市所进行的二次议价应予废除还是仍继续执行?二次议价幅度有无理由超过医药加成?超出部分流向何处?
医疗机构一手拿国家补贴,一手大幅上涨医疗费用,再和企业要高额返点费用合计双倍于医药加成有无合理性?是国家养医院,还是药企养医院?这样的方式能否保证医院公益化运营,还是加剧其更加无度地追求商业化运作?
11.仅有药占比控制目标,缺乏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其结果只能是医疗费用大幅猛涨,远远高过以药养医时代。
以拔牙为例,前几年不过几百元,如今二千元只是起步价,连麻药带合资止痛药只有不到一百元,还不及一项拍片费用,药占比低于5%,医疗费用却翻了几倍。口腔科在医院微不足道,其他科室只能更加狂野。医疗费用增长是否有效刹车,民众是否真正满意才是医改评价的关键指标。
12.对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受招标规则无法销售的企业和产品是否应考虑国家补偿机制,以弥补企业投资建厂、GMP认证、药品研发、市场投入等方面的巨额损失,对医药行业和企业因配合国家医改所蒙受的重大损失是否应象对待医疗机构一样予以合理补偿,对员工进行合理安置,避免产品中不了标后集体失业,影响员工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13.提高用药集中度看似提高招采效率和效果,却为垄断性进目录、垄断性经营和各种贪腐行为埋下伏笔,企业要为确保产品进目录和以正常价位中标花费更大的运作代价。基层单位缺医少药,北京一项调查显示,92.2%老人去医院主要为取药,78.3%老人反馈社区医院药品种类无法满足需求。而药品零差率运行,势必将原本可在零售药店购药的群体再倒吸回医院,只能愈发加剧看病难看病贵。政策设计出发点很好,效果却恰恰相反。
14.医院不能按时结算有无直接明确的处罚措施?一些地区医院甚至一年多以上不回款拖垮医药企业和客户。
【政策深思】
各项政策只有方方面面切合实际,考虑周全完善,兴利除弊,集合医与药的共同合理需求,将医药行业的合理生存发展与民众满意度共同纳入医改政策设计的核心出发点。
明确哪些是政府主导,哪些是医疗机构主导,哪些是医药企业和民众的合理权益,明确医改的目标和主体是为了医疗机构,还是国家和百姓,将药业发展纳入医改的视野,让全体制药人为了国家和民众的用药安全和利益,而不是医疗机构一枝独大高高在上的利益,有效参与到国家合理调控医疗费用增长的狙击战中,才能真正打赢这一仗。
向辛苦的医生朋友和医改专家致敬。比医疗机构更大的应是国家和人民。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认为,此次改革的特点是“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分类采购、公开透明”。
以往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采取的办法是集中入围、分散采购,而且生产企业这个环节上没有采取双信封制度的招标,量价不挂钩,招采脱离,使以往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平台上的价格按社会普遍反映存在着虚高的现象,也带来一些廉政的问题。
以往,所有的药品都纳入招标范围,而此次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措施里针对不同药品的属性采取谈判机制,比如一些专利药和独家品种,市场上不可或缺,但这些药品在市场上竞争少,价格比较贵,不适合全部纳入招标范围。
郑宏说,“经过测算,目前我国进口专利西药有60多种,已经过专利期的药品但国内没有仿制生产的有一百五六十种。这些药品的销售额约有600—700多亿元。药品品种太多,今年不可能把这些药品全部引入谈判机制,所以目前我们从试点起步,选择若干品种,取得经验,再全面推开。对没有时间采取谈判机制、公立医院临床使用必须的药品,暂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样下来,这六七百亿的药品能减少支出100多亿。”
记者注意到,从文件上看,此次纳入招标采购的药品范围有所缩小,强调按照上一年度采购金额排序,不低于80%纳入招标采购。这被郑宏称作“精准招标”,就是真正把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多家生产的药品、社会又反映价格虚高的药品,通过市场的办法、通过招标的办法,使这些药品回到合理价格区间。
不同药品招标方向不同
实行招标采购政策十几年,我国药厂的普药的价格已经比较低,甚至有些药企认为价格低于成本价,退出了招标,停止生产,一些老药比如甲状腺病人用的“他巴唑”市场上断货。从去年开始,“他巴唑”已经纳入国家定点生产,这家位于北京的企业既生产原料也生产成品。目前已经议定了采购价格,面向公立医院和社会销售,现在这个药品在各地供应情况比较稳定。
去年,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个常用低价药品保障的文件,发展改革委拟定了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包括西药和中药。现在药品采购这个环节上,常用低价药品国家给了一个最高的标准,纳入常用低价药清单的西药的日均费用不超过3块钱,中成药不超过5块钱,在这个范围里,企业在省级平台上直接挂网,由医院和企业议定成交,这也是发挥医疗机构采购主体的作用,在平台上与企业通过议价、谈判的方式,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来进行销售。
郑宏强调,新的招标政策不是让药企间充分竞争,而是首先保证供应,保证老百姓的基本用药需求,包括妇科专科用药、急救药。这些药品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跟企业直接议价成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记者了解到,政策思路上,分类采购体现了放管结合、抓大放小,该放就放原则。执行了十几年药品采购政策,很多药品不是体现在价格竞争上,而是要保障供应,包括定点生产的一些药品,以及国家药品价格放开以后对一些特殊药品,比如一类精神药、麻醉药品,国家还是要对出厂有一个最高限价。通过综合的政策措施,使分类采购落到实处。
郑宏介绍,新一轮药品采购启动以后,省级平台上会出现通过招标形成的中标价格,通过谈判形成的谈判采购价,通过定点生产议定的全国统一采购价格,一些药品由医院和企业直接议定成交的交易价格。出现这样一种新的采购方式,也促进医保加快相关政策的出台,通过三医联动,形成政策合力,保障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机制能够更加规范。卫生计生委提出要构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新机制,新在分类采购,上下联动。
此次文件要求,药品招标不仅是药品价格与质量的竞争,同时企业应保证供应,保证配送。 大医院用药规模大、配送成本低,很多配送企业愿意给大医院配送。但是此次改革要保证基层用药,特别是边远地区老百姓的用药,政府一方面是加强引导和监督,同时要使配送企业不但能够给大医院配送,也要能够兼顾基层。此次招标采购提出政策要求,要求配送企业在选择配送机构的时候,既要保证大医院的药品配送,也要兼顾基层的配送,把它们两个捆绑式地结合在一起,配送企业要配送的时候,两个都要送,这方面将通过政策引导。
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
此次药品招标采购将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按照商务标书报价,由低到高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根据仿制药及质量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科学设定竞价分组,促进有效竞争。“我们为了营造全国统一市场,促进企业理智投标,把招标采购这部分药品的开标时间集中统一,使企业在投标的时候就面向全国的统一市场,这样投标的时候能投出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郑宏说。
以往,有些药企对双信封制度有置疑,认为在招标过程中“唯低价取”不可取,应该加入综合评分,对此,郑宏表示,此次文件在双信封制度上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双信封制度也是国际上很多国家的通例。双信封,第一个信封是企业的综合评价,包括生产、销售、企业规模和药品的生产质量等都做了综合评价。第二个信封,就是通过综合评价以后,这些企业既然通过了第一个综合评价,在下一个信封里才进入到价格竞争,低价中标实际上也符合市场规律。现在国内产能过剩,存在生产企业多小散乱的现象,因此在药品采购上一直存在很多争论,包括某个药品与另一个药品存在质量差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十二五”期间已经加大了对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力度,当有这些数据参考以后,作为采购部门,特别是作为采购主体的各级医疗机构,会根据质量评价作出自己的选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92号)通知精神,结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医保目录)执行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西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区分的认定
2010年版医保目录印发时已收载的西药品种,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Ⅰ、Ⅱ、Ⅲ、Ⅳ等进行区分的,更名后的药品属于医保目录范围。
二、关于部分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的更名
在医保目录西药部分第279号“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包括的品种中增加:“氨麻美敏片、氨麻美敏片(Ⅱ)、氨麻美敏片(Ⅲ),氨麻美敏口服溶液,氨麻苯美片,氨酚伪麻美芬胶囊,氨酚伪麻美芬片、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酚伪麻美芬片(Ⅲ),氨加黄敏口服液,洛芬葡锌那敏片”,删除:“美扑伪麻片、氨酚伪麻美那敏片、美扑伪麻口服液、氨酚美伪麻片、美息伪麻片、双分伪麻片、双扑口服液、锌布片”。
三、关于部分药品通用名称变更
西药第346号“顺苯磺阿曲库铵”中文名称变更为“苯磺顺阿曲库铵”。
西药第617号“拓扑替康”中文名称变更为“托泊替康”。
西药第971号“溴米因”中文名称变更为“溴米那普鲁卡因”。
西药第1267号“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中文名称变更为“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西药第1268号“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中文名称变更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西药1512号“复方甲硝唑”中文名称变更为“复方甲硝唑(甲硝维参)”。
四、关于部分药品的认定
通用名为“依托咪酯乳状注射液”的药品属于医保目录西药第329号收载的依托咪酯注射液。
通用名为“美沙拉秦”的药品与医保目录西药第1044、1045号通用名为“美沙拉嗪”的药品主要成分相同。
通用名为“阿夫唑嗪”的药品与医保目录西药第1109号通用名为“阿呋唑嗪”的药品主要成分相同。
通用名为“依诺肝素钠注射液”、“达肝素钠注射液”、“那屈肝素钙注射液”的药品属于医保目录西药第1239号“低分子肝素注射剂”。
五、关于部分剂型的认定
西药“凡例”部分“吸入剂”包括“粉雾剂”和“吸入粉雾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第67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中西药复方制剂的用药风险。
中西药复方制剂中部分药品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但这类制剂成分复杂,除中药外尚含有一种或多种化药成分,临床使用中易忽略其化药成分的安全性问题。其中包括化药成分引起的不良反应;或与含有相同成分或功效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易造成组方成分超剂量使用或引起毒性协同作用,增加了用药风险。
本期通报的是中西药复方制剂感冒清片(胶囊)致血尿等不良反应风险及脑络通胶囊过敏反应风险。
感冒清片(胶囊)组方中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3种化药成分及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6种中药成分,主要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监测数据显示,感冒清片(胶囊)致血尿不良反应报告较多;与含有相同成分或功效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可能会增加其严重不良反应风险。
脑络通胶囊组方中含有盐酸托哌酮、维生素B6、甲基橙皮苷、丹参浸膏、川芎浸膏、黄芪浸膏,主要用于脑血栓、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等各种脑血管疾病气虚血瘀证引起的头痛、眩晕、半身不遂、肢体发麻、神疲乏力等症。脑络通胶囊的过敏反应可能主要与其盐酸托哌酮组分有关。国内外监测数据显示,脑络通胶囊及其主要活性成分盐酸托哌酮过敏反应报告较多,严重过敏反应风险值得关注。
根据分析评价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议:
(一)广大医务人员及患者在使用感冒清片(胶囊)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其血尿不良反应风险,并尽量避免与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等成分的药品联合使用。
(二)广大医务人员及患者在使用脑络通胶囊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充分了解脑络通胶囊的用药风险,并详细了解患者疾病史及用药史,避免或减少过敏不良反应的发生。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如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就诊。
(三)相关生产企业应尽快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性信息,增加或修订警示语、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特殊人群用药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项内容;同时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药风险。
小贴士
1.什么是中西药复方制剂?
中西药复方制剂是中药和化学药品组方而成的复方制剂。
2.中西药复方制剂的主要用药风险有哪些?
中西药复方制剂除中药外尚含有一种或多种化药成分,临床使用中易忽略其化药成分的安全性问题,其中包括化药成分引起的不良反应;含有相同化药成分的药品联合使用造成单一成分过量;与作用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引起毒性协同作用。
3.感冒清片(胶囊)含有哪些中西药成分?
感冒清片(胶囊)处方中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3种化药成分及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6种中药成分。
4.脑络通胶囊含有哪些中西药成分?
脑络通胶囊组方中含有盐酸托哌酮、维生素B6、甲基橙皮苷、丹参浸膏、川芎浸膏、黄芪浸膏。
5.使用中西药复方制剂时应注意些什么?
仔细阅读说明书:医生和患者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充分了解中西药复方制剂及其组分的用药风险。
6. 感冒清片(胶囊)引起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哪些特点?
监测数据显示,感冒清片(胶囊)致血尿不良反应报告较多。感冒清片(胶囊)与含有相同成分或功效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7.脑络通胶囊引起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哪些特点?
监测数据显示,脑络通胶囊不良反应报告中过敏反应较多,涉及脑络通胶囊的过敏反应占总体报告数的22.3%,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占3.3%。脑络通胶囊的过敏反应可能主要与其盐酸托哌酮组分有关。
避免药物过量:与含有相同化药成分或中药药味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应计算各药品中相同组分的用量,以避免药物过量。
注意毒性协同作用:与功效类似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应注意因毒性协同作用导致的用药风险。
近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的通知》:2015年5月29日,总局发布《关于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违法销售银杏叶药品及有关企业治理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17号)。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实落实通告中提出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召回责任。凡是总局第17号通告中要求应召回产品的企业,必须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银杏叶药品召回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电〔2015〕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药品召回各项工作,确保应召回药品在6月3日前全部召回到位。
二、督促企业继续自查自纠。为迅速控制风险,要继续鼓励企业自查上报、主动召回存在风险的产品。要加强政策宣传,继续督促行政区域内的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认真进行风险排查,凡是存在擅自改变提取工艺、非法添加相关物质、从不具备资质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必须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主动采取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凡主动报告并采取召回措施的企业,需将产品生产批次、时间、数量、销售流向、召回进度及时报告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对于自查不认真隐匿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虽采取措施主动召回但召回不彻底,在今后市场抽验中仍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
三、强化银杏叶提取物的生产监管。鉴于银杏叶提取物主要用于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将所有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纳入监管范畴。用于药品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其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必须严格遵守2010版《中国药典》的规定;用于保健食品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必须与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的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一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对行政区域内所有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生产的,必须查清产品流向,及时召回产品。
总局近期将部署对银杏叶药品开展全面抽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部署。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于9月15日宣布,口服或注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有产生永久性周围神经病变的危险,该类药物的这一危险也将会添加至相应的说明书中。
目前市场上FDA获批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包括环丙沙星、吉米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诺氟沙星和氧氟沙星。目前尚不清楚用于眼睛或耳部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与周围神经病变发生危险是否相关。
FDA的公告提示,若患者即使出现周围神经病变的症状,也不应停止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应用,应改换其他种类如非氟喹诺酮类抗生素,除非应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患者获益大于相应的风险。
周围神经病变是发生在上下肢的一种神经障碍性疾病。症状包括疼痛、烧灼和麻刺感、麻痹、疲乏无力或触觉改变等。该病变可在应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治疗的任何时间发生,并在停药后持续数月至数年或呈持久性的改变。
患者,男,18岁。诊断:带状疱疹,上呼吸道感染
R: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注射用更昔洛韦 0.5g+ Vitc 2g ,ivgtt qd
处方分析:①用法用量错误,更昔洛韦的正确用法是按体重一次5mg/kg。②更昔洛韦注射液呈碱性,不宜与酸性的维生素C注射液配伍。
患者,女,33岁,临床诊断:急性阑尾炎
R: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3g,ivgtt bid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100ml:0.5g,ivgtt bid
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 +西咪替丁注射液0.3g,ivgtt qd
处方分析:巴比妥类药、雷尼替丁和西咪替丁等药物可使奥硝唑加速消除而降效并可影响凝血,因此应禁忌合用。
本次处方共抽查1657张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为634张,占总处方数的38.2%。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为746张,占总处方数的45%。合理处方为1649张,占总处方99.5%。不合理处方8张,占总处方0.004 %。
用药不适宜处方:
1.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处方为2张,代码为(2)-1-2;
2. 适应症不适宜的处方为1张,代码为(2)-1-1
3.重复给药的处方为3张,代码为(2)-1-7:
4.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处方为2张,代码为(1)-1-10
通过此次处方点评,一方面可以了解本院药物使用情况,从而加强药物使用管理。另一方面,发现处方存在的问题,让医师和药师直接了解工作存在的缺陷,弥补这些不足。点评结果也显示,本院不合理处方,医师或药师可以通过改善工作方式而杜绝这些错误。同时,也许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诊疗水平,减少用药不适宜处方的出现。
日前公布的研究数据显示,联合使用百时美施贵宝的daclatasvir和吉利德公司的Sovaldi治疗12周后,同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丙型肝炎患者的丙肝病毒治愈率达到97%。
百时美施贵宝的丙肝项目去年在美国遭受挫折,这次研究结果将帮助其丙肝项目重回正轨。
在Ally-2研究中,涉及的153名患者包括新的患者和没有接受过治疗的病人,其中149例治愈丙型肝炎,抛开其他病毒的治疗数据,如导致艾滋病的病毒HIV。
“Ally-2的结果暗示,试验中几乎所有的HIV-HCV感染患者在联合使用daclatasvir和sofosbuvir 12周疗程后可能治愈丙型肝炎,”这项研究的首席研究员Wyles博士在一份声明中称,其中他使用了Sovaldi的化学名称。
关于丙肝药物没有报告严重的副作用,由于没有药物相互作用,患者并不需要改变原来使用的HIV药物。
在西雅图举行的逆转录病毒和机会性感染(CROI)会议上,Wyles通过会议提交的数据补充称,“对于这类患者群体,这些数据可以给临床医生提供一个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的数据,美国约30万人同时患有艾滋病和丙型肝炎,他们容易更快地发展为肝功能损害。
Daclatasvir在欧洲,巴西和日本被批准作为联合治疗药物的一部分,但在这个有利可图的世界市场上已经远远落后于对手。11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拒绝批准daclatasvir与其他抗病毒药物联合使用。
该公司曾试图申请FDA批准daclatasvir与另一个施贵宝的药物asunaprevir联合使用。但由于来自更有效的药物的潜在竞争力,施贵宝放弃了在美国的申请asunaprevir上市,因此FDA没有数据来衡量daclatasvir作为组合方案之一的有效性。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要求提供daclatasvir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新数据,而Ally-2研究结果可能是有力的补充。
Sovaldi是吉利德公司领先于市场的丙型肝炎专利药物,另外也是其日服一片的Harvoni组合药物中的一部分。
Ally-2研究中,所有携带不常见的丙肝基因型2、3和4的26名患者都获得了治愈。在较短的8周疗程方案中,有50例患者接受测试,治愈率达到75%。
美国FDA批准Opdivo(nivolumab)新适应症,用于治疗晚期(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适用于以铂类为基础化疗或化疗后疾病出现恶化的患者。
肺癌是美国癌症死亡的主要因素,2014年有22.421万人被确诊患有这种疾病,有15.926万人因该病死亡。非小细胞肺癌是最常见形式的肺癌,它影响八分之七的肺癌患者,当癌症在肺细胞形成时就会发生这种疾病。
Opdivo通过抑制细胞上一种叫PD-1蛋白的细胞通路而发挥作用,PD-1蛋白可阻断人体免疫系统对癌细胞进行攻击。Opdivo适用于先前已使用铂类为基础化疗治疗的患者。
“当试验数据在去年12月底可供使用时,FDA为促使这一重要临床试验数据的提交与审评,该机构积极与公司开展合作,”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血液及肿瘤产品办公室主任、医学博士Pazdur称。“此次批准将为患者及卫生保健供应商提供与Opdivo相关的生存期优势知识,将帮助指导患者护理及未来的肺癌临床试验。”
Opdivo治疗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基于随机试验的272名受试者,他们当中有135人接受Opdivo治疗,有137人接受多西他赛治疗。这项试验旨在测试患者在开始治疗后其生存时间。平均来说,接受Opdivo的患者存活了32个月,长于那些接受多西他赛治疗的患者。
Opdivo治疗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通过一项单组试验得到支持,试验的受试者为先前接受铂类为基础治疗及至少一种其它系统方案治疗后疾病出现恶化的患者。这项研究旨在检测客观缓解率(ORR),即经历肿瘤部分缩小或完全消失受试者的百分数。结果显示,15%的受试者经历了ORR,其中59%的患者有6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响应。
Opdivo最常见的副作用是疲劳、呼吸急促、肌肉骨骼疼痛、食欲下降、咳嗽、恶心和便秘。最严重的副作用是严重免疫介导副作用,涉及到健康器官,包括肺、结肠、肝脏、肾脏及产生激素的腺体。
Opdivo用于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是在FDA优先审评程序下完成评价的,这一审评程序为治疗严重疾病的药物提供了一个加快的审评,如果该药物获得批准,它将在安全性及有效性上对一种严重疾病的治疗提供明显改善。Opdivo的获批时间与其申请者付费法案目标日期2015年6月22日相比提前了3个多月,后者是FDA计划完成该药物上市申请审评的日期。
FDA之前已批准Opdivo治疗不再对其它药物响应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Opdivo由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百时美施贵宝上市销售。
近日,美国FDA批准帕比司他(Panobinostat;商品名Farydak)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血液肿瘤,起因于骨髓中发现的一种血浆白细胞。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提供的信息,每年大约有2.17万美国人被确诊患有多发性骨髓瘤,有1.071万人会死于这种疾病。
多发性骨髓瘤主要影响老年人,它可以引起细胞迅速增殖,并将其它健康细胞排斥出骨髓。当骨髓有太多浆细胞时,这种细胞可能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这样可以使身体的免疫系统变弱,导致贫血,引起其它骨髓及肾脏问题。
帕比司他通过抑制一类叫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s)的活性而发挥作用。这一过程可能延缓了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体内浆细胞的过度发生,或导致这些危险细胞死亡。
帕比司他是获批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首款HDAC抑制剂。这款药物适用于先前已至少接受过两种标准治疗药物治疗的患者,其中包括硼替佐米与一种免疫调节剂。帕比司他将与硼替佐米(一种化疗药物)及地塞米松(一种抗炎药物)合并用药。
“帕比司他有一种新的作用机制,区别于先前获批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药物,这使其成为多发性骨髓瘤治疗中一款潜在的具有吸引力的候选药物,”FDA药物评价与研究中心血液及肿瘤产品办公室主任、医学博士Pazdur称。“帕比司他的批准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它显示能延缓多发性骨髓瘤的进展。”
去年,FDA肿瘤药物顾问委员会基于审查的数据,向建议FDA称,这款药物用于复发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收益不能超过其风险。在此次会议之后,制药公司提交了其它支持帕比司他用于不同适应症的信息,即用于先前至少接受过两种标准治疗药物,包括硼替佐米及一种免疫调节剂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信息。
帕比司他与硼替佐米及地塞米松合并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基于193名临床试验受试者,这些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先前至少接受过两种治疗药物治疗,其中包括硼替佐米及一种免疫调节剂。受试者被随机配给帕比司他、硼替佐米与地塞米松的合并用药或仅硼替佐米与地塞米松。
研究结果显示,接受帕比司他合并用药治疗的受试者其疾病进展延缓了大约10.6个月,相比之下,仅以硼替佐米与地塞米松治疗的受试者其疾病进展延缓了5.8个月。此外,59%的帕比司他治疗受试者在治疗后其癌症出现缩小或消失(有效率),而接受硼替佐米与地塞米松治疗的受试者仅有41%。
帕比司他带有一项黑框警告,提醒患者及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在接受帕比司他治疗的患者中发现有严重腹泻及致命性心脏事件、心律失常和心电图(ECG)变化。由于这些风险,帕比司他在获批时带有一项风险评估及减灾策略(REMS),包含一项沟通计划,以告知卫生保健专业人员这些风险及如何使其最小化。
帕比司他最常见副作用有腹泻、疲劳、恶心、手臂或腿部肿胀、食欲下降、发烧、呕吐和虚弱。最常见的实验室异常有血液磷水平降低(血磷酸盐过少)、血钾水平低(低钾血)、血液中盐水平低(低钠血症)、肌酐增加、血小板降低(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计数减少(白血球减少症)和红细胞计数减少(贫血)。卫生保健专业人员还应告知患者该药物有胃肠道及肺出血及肝损伤(肝毒性)风险。
FDA授予了帕比司他优先审评及孤儿药资格。优先审评为旨在治疗严重疾病或症状,或与现有治疗药物相比能对疾病有明显改善的药物提供一种加快的审评程序。孤儿药物资格授予那些旨在治疗罕见疾病的药物。
FDA是按加速批准程序批准帕比司他的,加速批准可基于显示一款药物对代理终点有效的临床数据来批准该药物治疗一种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代理终点用来预测一款药物对患者的临床收益。加速批准程序可以让患者更早地获取有前景的新药,同时制药公司要进行验证性临床试验。
帕比司他对生存或疾病相关症状的改善尚未得到确认。该公司目前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来证实及描述帕比司他的临床收益。帕比司他由新泽西州东汉诺威的诺华制上市销售。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了全球首个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单苗)的生产注册申请。该疫苗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研发,通过采用现行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生产毒株(Sabin株),经在Vero细胞生物反应器培养收获病毒,结合灭活疫苗生产工艺制备而成。该疫苗主要通过注射途径用于儿童预防脊髓灰质炎病毒的感染,它的上市将对我国彻底消灭脊髓灰质炎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脊髓灰质炎是一种由Ⅰ、Ⅱ、Ⅲ型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也是继天花之后人类拟限期消灭的第二种传染病,其消灭计划的推进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目前各国主要通过使用注射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和口服Sabin株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进行预防。
由于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接种简便、成本较低且便于运输,因此,自1963年起,世界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其作为主要免疫预防手段。我国的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也始于上世纪60年代,通过在全国推广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现已有效控制了该疾病的发生。2000年中国被世界卫生组织确认为无脊髓灰质炎的国家。
虽然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力强、作用时间长,但由于它是一种减毒活疫苗,本身仍具有潜在的致病危险,有时还可直接引发疫苗株的相关病例,或疫苗株经循环形成的衍生株引发相关病例。
尽管这种情况发生率极低,只有约1/250万—1/500万,但如单独使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则世界卫生组织在《消灭脊髓灰质炎最后阶段战略计划(2013-2018)》中提出的消灭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和消灭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两个平行目标就无法实现。而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使用,则可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因此,利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替代减毒活疫苗将成为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的必由之举。
目前国外仅有个别企业使用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生产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其产品被发达国家广泛使用。其中一家企业的产品作为二类疫苗在我国上市,但数量有限、价格较高。为确保我国向WHO做出的消灭脊髓灰质炎的国家承诺得到兑现,预计今后每年对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的接种需求量将达数千万剂。作为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产品,此次获批的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成功实现了我国疫苗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迈进。
它不仅填补了我国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生产领域的空白,更打破了发达国家对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生产技术的垄断,对我国乃至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消灭脊髓灰质炎都会产生积极影响。据了解,该疫苗将被逐步纳入我国计划免疫程序中使用。世界卫生组织也于近期致函我国相关部门,提出将我国生产的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引入全球根除脊髓灰质炎行动计划中。
在该疫苗的研发和审评注册过程中,国内外相关组织和部门均给予高度关注。作为全球首个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单苗),其审评注册工作难度高、影响大、责任重。为全面评估该创新疫苗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无缝衔接,在法规框架下,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通过采取全程跟进、“开门审评”、前瞻指导、程序联动等方式,确保了技术审评、现场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审批等各项工作高效、公正、透明地完成。
我局技术部门秉承科学监管、开放视野的理念,按程序分专业审评,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咨询会,邀请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CDC、日本NIID、欧盟EMA、英国NIBSC等国际组织的代表和专家,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传染病防控及疫苗研发领域的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研讨和审评。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创新药品研发、评价经验基础上,各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确保了注册审评工作的科学、客观和全面。
感冒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疾病,尤其是在天气寒冷的时候以及季节转变的时候,很多人特别容易引起感冒,尤其是老年人由于体质比较差免疫力低下特别容易感冒,一旦出现感冒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老年人体质差如果不及时治疗就会导致感冒引发其他的一些疾病,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治疗的方法。
老人感冒慎重服用退烧药
一、不论老人的身体有多好,也都会服用一些药物,尤其是一些身患慢性病的,服用药物更加频繁,如同时再服用退烧药,为求方便,一般跟其他药物同时服用。其实各种药物内都有不同的化学物质,相互结合会产生一定的化学反应,很有可能降低药物本身的效果,更严重的还会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
二、在服用剂量方面,老人从药店买回来的药,说明书上的剂量是针对成人,与老人的体质大不相同,如按此剂量服用,过少则起不到相应的效果,过多则会伤害身体。
三、对于有些肝肾功能下降的老人,在不了解自己身体的情况下服用退烧药,因肝肾功能代谢缓慢,使有毒物质无法正常代谢,导致体内药物蓄积,增加毒性反应。
感冒轻症以食疗为主
老年人因寒温失常或生活起居不当引起的鼻塞流清涕、咽痒咳白痰、恶风发热、头痛身痛等风寒型症状:可选用姜葱粥、葱白萝卜汤等热服。
出现舌苔薄黄、咳嗽痰黄、鼻痒干黄涕、心烦口渴等风热型症状:可选用黄豆香菜汤、绿豆菊花汤等温服。
一般来说,多数具有明显受凉史的感冒在初期都是风寒证表现,宜尽早食疗以解表。
老人感冒怎么办
1、自我防护:一般病多从口入,而感冒多是病从鼻入。因此,要坚持用冷水洗脸,增强鼻粘膜对空气的适应能力。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根据天气添衣御寒。同时,加强体育锻炼,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和身体的免疫力。另外,在感冒流行期间,尽量少去人口稠密的地方,经常洗手。当身体稍感不适,轻度口干,鼻塞时就立即吃药,多喝水,注意保暖和休息,使病情及时好转。
2、家庭预防:要注意室内空气新鲜,早晨开窗换气不少于十五分钟;家中如发现流感患者应及时薰醋进行空气消毒,另外在健康人鼻孔涂抹大蒜液或口服几瓣大蒜也可减少传染。
3、合理饮食:大蒜、大葱、姜、食醋等,都是预防感冒的常用食品。如周身酸痛、咳嗽,可服调和营卫之方(梨、枣、姜、冰糖共煮水冲鸡蛋),早、晚各一次,服后休息。或服葱白、姜汤以发汗驱散风寒,一般表症即可解除。如症状较重,要早用药控制病情发展。
4、药物预防:科学研究表明,服用预防药物后,一般可使感冒的发病率降低50%左右。另外,流感疫苗已经在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临床试用,疫苗安全、效果较好,体质较弱的人也可以提前注射疫苗来预防感冒。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英国劳埃德药房最新调查显示,46%的患者不能正确服用药物。英国皇家药学会专家苏丹?达杰尼也称:“据估计,住院患者中有10%是由于未能正确服药导致的。”
英国石塔布希医院风湿病专家桑狄普?巴拉让博士、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初级保健研究部教授保罗?利特、英国劳埃德药房药师尼廷?马卡地亚、药师信息网药师苏尼尔?科赫哈等专家为大家总结了服药最常犯的7个错。
药片掰开服。缓释片等剂型的结构可保证药物缓慢溶解,逐渐释放。如果遭到破坏,每次服药吸收剂量会大大增加。
含盐酸地尔硫卓或硝酸异山梨酯等成分的长效降压药外形较大,老人如果觉得难以下咽,就掰开服用,可能引起血压突然下降,甚至导致昏厥。要是因为觉得长效癫痫药较大就掰开服,可能造成短时间吸收量过高,毒性增大。发现无法顺利吞服药片时,建议咨询医生后更换剂型或规格。
用贴剂后洗澡不当。止痛药、激素和运动损伤药常被做成贴剂,这类药具有吸收缓慢而稳定的特点。如果洗澡时水过热,或者长时间冲洗,让贴剂周围区域太热,血管扩张,可能让更多的药物被吸收,容易发生不良反应。此时贴剂中的胶类成分可能刺激温暖的皮肤,引起瘙痒。另外,用雌激素贴剂后晒太阳还可能出现皮肤发热、潮红。
运动前服布洛芬。运动前服止痛药能缓解疼痛,但可能掩盖症状,增大受伤的风险。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的研究发现,某些运动前(如快速跑步或骑自行车)服用布洛芬等止痛药,可能造成胃壁损害。这些药抑制了前列腺素的合成,虽然它会引起疼痛,但也有助于产生消化道保护性黏液。研究人员认为服这些药后锻炼,后果将更严重。
运动前不宜用的药物还有很多。例如,服降压药β受体阻滞剂后短时间内运动,可能抑制正常的血压上升,导致大脑供血不足而昏厥。服抗生素环丙沙星后高强度工作或搬抬重物,肌肉更易疲劳。服他汀后突然剧烈运动,会增加肌肉疼痛的风险。
药膏涂太厚。含止痛成分(如水杨酸甲酯)的药膏不宜涂得过厚,薄薄一层即可,同时应避免与其他止痛药(如药片或贴剂)联用,以免过量。此外,长期使用类固醇激素药膏,还可能导致皮肤变薄,甚至破裂。雌激素药膏过量还可引起激素水平升高,出现乳房疼痛。
感冒乱吃止痛药。有研究表明,感冒时乱吃止痛药,反而可能延长发生症状的时间。如布洛芬除了止痛退热外,还有抑制炎症的作用。感冒时,流鼻涕等症状都可能与感染有关,如果没有疼痛或发热就吃止痛药,会影响人体对感染的反应。
破损皮肤用药膏。有些皮疹或昆虫叮咬需要用激素药膏。但如果皮肤破损,应咨询医生后停用。因为激素可能降低人体免疫力,让伤口更易被感染。
扑热息痛用过量。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在24小时内服用量不宜超过4克,否则易在肝脏积聚,造成伤害。英国爱丁堡大学对161例服用扑热息痛过量的患者分析发现,他们大多是因为牙痛或腰痛,4~5天前服扑热息痛过量到医院治疗。
很多人都可能发生过口腔溃疡,一般而言,口腔内出现的溃疡95%是复发性口腔溃疡(俗称口疮),它是最常见的口腔黏膜疾病,与龋齿、牙周病一样也是最常见的口腔疾病之一。在口腔里任何一个部位都可能发生溃疡,甚至舌头上都可能发生,具有红、黄、凹、痛四个特点。 红——开始只是一个圆形或者椭圆形的白点,慢慢扩大,周围的黏膜变成红色。
黄——过了一两天后,由于纤维素渗出,中间白色的溃疡变成黄色。
凹——四周黏膜稍微高点,溃疡中心部位凹进去。
痛——由于存在炎症,疼痛明显。
治疗口腔溃疡秘方
漱口法
1、姜水漱口
口腔溃疡用热姜水漱口,每日2~3次,一般6~9次溃疡面即可收敛。
2、浓茶漱口
用浓茶漱口,因茶中含有多种维生素,能防治各种炎症,对口腔溃疡面的康复,有一定辅助治疗作用。
3、萝卜藕汁
取生萝卜2只,鲜藕一段洗净捣烂绞汁去渣,用汁含漱,每日3次,连用4天可见效。
维生素
4、维生素E
用针刺破维生素E胶丸,将药液挤出涂于口腔溃疡处,保留1分钟,每日用药4次,于饭后及睡觉前用,一般3天可愈。
5、维生素B2
将维生素B2研为细粉状,用适量香油调匀,做成稀糊状,涂于溃疡表面,每日4~6次。具有不苦,不涩,味香,无刺激性,止痛等良好功效。连用2~3天,口腔溃疡可获愈。
6、维生素C片
将维生素C药片压成面,涂在患处,一两次就有效。也可将维生素C研成粉末状,若系小溃疡,仅需取少许敷于患处即可;若溃疡面较大,则应先轻轻刮除溃疡面渗出物,然后再敷药粉。每日用药2~3次,溃疡小者用药1~2次即愈,溃疡大者用药2~3次,疼痛可显著减轻,2~3天溃疡面即可痊愈。
药敷法
7、冰糖
口腔溃疡时,在口里含几块冰糖,有一定疗效。
8、云南白药粉
用消毒棉签蘸云南白药粉末敷患处,一般用药3天后可愈合。
9、冰硼散
将冰硼散粉末,涂于患处,1~2次就有效。
医生忠告,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患者应注意口腔卫生,避免损伤口腔黏膜,同时保持心情舒畅、充足的睡眠,不要过度劳累。
药品通用名称 | 不良反应事件 | 上报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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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麦注射液 | 严重过敏 | 心内科 |
环磷腺苷葡胺 | 房颤 | 普外科 |
硫辛酸 | 恶心、呕吐 | 普外科 |
硫辛酸 | 恶心、呕吐 | 普外科 |
头孢唑肟 | 过敏性休克 | 消化内科 |
头孢美唑 | 皮疹 | 小儿科 |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浙江) | 风团样皮疹,伴瘙痒 | 小儿科 |
头孢丙烯 | 红色斑丘疹 | 泌尿外科 |
头孢地嗪(韩国) | 不明原因发热 | 泌尿外科 |
头孢地嗪(广州) | 皮肤瘙痒 | 普外科 |
左克针 | 恶心、呕吐 | 神经内科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针 | 皮疹、瘙痒 | 小儿科 |
参麦注射液 | 静脉炎 | 肾内科 |
头孢他啶 | 头部、躯干部出现红斑 | 急诊内科 |
欣坤畅 | 恶心、呕吐 | 普外科 |
来立信 | 皮肤瘙痒 | 消化内科 |
头孢地嗪(广州) | 恶心、呕吐 | 普外科 |
五水头孢 | 过敏反应 | 急诊内科 |
表柔比星 | 转氨酶升高 | 普外科 |
舒普深 | 药疹 | ICU |
来立信 | 局部发红瘙痒 | 消化内科 |
二丁酰环磷腺苷钙 | 恶心、呕吐 | 普外科 |
吲哚美辛栓 | 药疹 | 泌尿外科 |
左克针 | 全身皮疹 | 胸外科 |
左克针 | 全身皮疹 | 胸外科 |
拜阿司匹林 | 腹痛 | 神经内科 |
参麦注射液 | 上腹不适、胸闷 | 神经内科 |
尤佳 | 肝功损害 | 肾内科 |
尤佳 | 肝功损害 | 肾内科 |
头孢美唑 | 面部红疹伴瘙痒 | 小儿科 |
头孢丙烯 | 上身瘙痒 | 普外科 |
骨肽粉针(25mg) | 过敏反应 | 手足外科 |
班布特罗 | 四肢抖动 | 神经内科 |
头孢美唑 | 全身红疹伴瘙痒 | 小儿科 |
头孢地嗪(韩国) | 全身斑丘疹 | 泌尿外科 |
参芎葡萄糖 | 过敏反应 | 呼吸内科 |
头孢美唑 | 头部躯干红斑 | 急诊外科 |
骨瓜提取物 | 全身风团样皮疹 | 骨科 |
七叶皂苷钠粉针 | 皮肤瘙痒 | 普外科 |
脂溶/水溶维生素 | 恶心、呕吐 | 神经外科 |
脂溶/水溶维生素 | 恶心、呕吐 | 神经外科 |
莫西沙星注射液 | 四肢、躯干红疹伴瘙痒 | 呼吸内科 |
芬太尼贴剂 | 颈部皮疹 | 好转 |
卡洛磺钠水针 | 头晕、头晕 | 胸外科 |
芬太尼贴剂 | 皮疹 | 胸外科 |
头孢他啶 | 过敏反应 | 急诊外科 |
头孢美唑 | 头部皮疹伴瘙痒 | 胸外科 |
头孢美唑 | 头部皮疹伴瘙痒 | 胸外科 |
参麦注射液 | 过敏反应 | 肿瘤科 |
复方氨基酸18AA | 恶心、头晕 | 肿瘤科 |
力能 | 恶心、呕吐 | 肿瘤科 |
氨基酸18AA | 大汗淋漓 | 肿瘤科 |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 | 全身红斑 | 肿瘤科 |
头孢美唑 | 皮疹 | 小儿科 |
来立信 | 静脉炎 | 消化内科 |
热毒宁 | 淡红色皮疹伴瘙痒 | 小儿科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针 | 上部不适 | 小儿科 |
头孢他啶 | 过敏反应 | 急诊外科 |
头孢他啶 | 过敏反应 | 急诊外科 |
头孢他啶 | 过敏反应 | 急诊外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