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诚信服务标准和承诺
[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1-6-8

医院诚信服务标准和承诺 


 1. 依法执业,依法行医,专业技术人员持“执业证”、“资格证”上岗。 
 2. 严格执行医德规范和“三合理”规范,不以医谋私,不收红包,不接受患者及家属的钱物、宴请。 
 3. 医院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挂牌上岗,语言文明。 
 4. 严格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 
 5. 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急危重病人绿色通道通畅。 
 6. 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保守医密,保护病人隐私。 
 7. 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项目价格收费标准》,常规收费项目价格公示,收费提供明细清单。 
 8. 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无假劣、过期、失效及违禁药品。 
 9. 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10. 及时处理来信来访。
 
投诉电话:上班期间:33333600—8048 
        非上班期间:65252659 
电子信箱:szwzrmyy@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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