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管理招标公告
[公告栏]     发布时间:2022-9-26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住院处
     (二)服务时间:超市营业时间为24小时(疫情管控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在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3. 参加本项目前 3 年内无经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若为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服务实施时间、地点

  (一)实施时间
   签订合同后3日内按院方要求进场工作。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24 个月)
  (三)服务地点
   地点位于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住院处(医院便民超市现址)
    四、服务要求
    中标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服从医院管理,配合医院各项环境、消毒、货物存放、车辆进出等管理要求。
  (一)销售内容:中标方是为医院职工及患者提供便民服务,因此销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商品(香烟、酒类不能销售)并于服务场所和服务对象相符,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同时如销售与医院环境不相符的商品,院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停止销售。
  (二)商品价格:虽然中标方24小时提供服务,拥有商品自由定价权,但因为院内超市的便民属性,因此所销售的商品价格只可略高于当地大型商场及其他超市的价格。如价格过高,被职工或其他顾客举报属实,应及时调整,如拒不调整,院方将予以介入。
  (三)收费信息:中标方的全部营业收入必须计入收费系统,院方有权对投标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解和核查,如投标方提供虚假、错误的营业收入,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
  (四)水电费用:中标方负责支付使用的水电费用(按实计费)。
  (五)运行费用:中标方负责便民超市的对外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与院方无关。
  (六)场地改造:如中标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方案需报院方同意,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七)税费缴纳: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若出现问题与采购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八)场所安全:中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与院方无关。
  (九)生产安全:中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所有设备、电器的安全,因中标方原因造成触电、失火、漏水等而引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中标方负责,与院方无关。造成相关后果的,院方按照法律规定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
  (十)服务纠纷:中标方在服务过程中因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而产生的一切赔偿由中标方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十一)其它约定:中标方应该与上一承租方积极沟通,做好各项衔接,争取尽早入场,尽早为患者提供便民服务。
    五、方式及报价
  (一)议标方式:本项目采用院内议标方式,各供应商介绍各自方案,现场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品牌、出价、优惠条件、服务承诺等)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成交供应商(严禁恶意抬价、串标等行为,如发现,院方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院监察室全程参与。
  (二)本项目管理费最低竞标价为:20万/年
    六、结算方式
    按照合同方式,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
    七、合同期限
    1、院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后试运行三个月,若院方不满意或销售的货物达不到院方的要求,院方提出后,承租方也未积极整改或沟通,院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其它事项
    1、此次议标由医院后勤科负责通知发布、文件收集、通知等前期工作,由工会负责议标过程。
    2、投标文件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竞标人联系方式等。封口处须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下午5点。

    4、联系人:后勤科陶科  电话:65680212

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