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冠名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
推动红十字事业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月17日上午苏州市举行了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座谈会暨签约仪式。
现场全市11家医疗机构
分别签约冠名红十字
吴中人民医院赫然在列
什么样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冠名?
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是红十字人道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冠名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执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单位,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且申请冠名前两年内未受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技术水平。
苏州市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展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工作。多年来,全市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切实履行医疗救助职责,通过医院结对帮扶、“送医下乡”、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农村、福利院、养老院开展义诊咨询、疾病调查,对特困群众减免医疗费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活动,通过义诊咨询、健康大巴进社区、人道宣传教育、公益志愿服务等,结对帮扶、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履行人道职责、提供人道服务。
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将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 的红十字精神,踊跃参与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红十字重大纪念日活动;
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健康知识、卫生防病知识、急救知识,为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积极完善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发展会员和志愿者,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培训,完善管理,缴纳会费,严格规范使用冠名名称和红十字标志。
转自《苏州市红十字会》